今年進入第三季度以來,各地一系列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與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重大、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仍不斷發生。截至今年9月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將告一段落。面對一系列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與違規違章行為,什么才是鞏固“打非治違”成果的落腳點,這一問題引發各主要媒體的熱議。
為有效防范和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促進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好轉,為黨的十八大召開創造良好的社會環境,經國務院同意,2012年4月中旬至9月底,在全國所有行業領域全面集中開展打擊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治理糾正違規違章行為(以下簡稱“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突出以煤礦、非煤礦山、道路和水上交通、建筑施工、消防、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冶金等高危行業領域為重點,采取更加嚴厲、有效的措施,集中進行打擊和整治。
作為一項階段性工作,根據國務院的部署安排,到9月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即將告一段落。然而,面對一系列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與違規違章行為,鞏固“打非治違”成果的落腳點在哪兒,這一問題引發各主要媒體的熱議。
“非法違規”行為
仍是事故多發的突出原因
今年自進入第三季度以來,各地一系列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與違規違章行為導致的重大、較大安全生產事故仍不斷發生。據國家安全生產監管總局統計司7月2日—8月5日的每周安全生產主要特點分析,非法違規行為仍是造成當前生產安全事故多發頻發的突出原因。
7月2日—7月8日,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較大以上事故6起,死亡和下落不明30人。其中,湖南省在一周內發生3起較大事故,如7月4日湖南省耒陽市新井煤礦發生透水事故后,礦主未向地方政府和有關部門報告,事故造成井下20名礦工涉險,8人遇難;建筑施工較大事故呈高發態勢,共發生3起較大事故造成12人死亡,同比增加2起、7人。
7月9日—7月15日,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較大事故12起,死亡和下落不明59人,分別占事故總起數和死亡人數的50.0%和62.1%。其中,金屬與非金屬礦較大事故3起,造成11人死亡;建筑施工坍塌較大事故3起,造成9人死亡;道路交通較大事故14起,造成58人死亡。
7月16日—7月22日,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12起,死亡42人,環比分別上升16.8和3.1個百分點。
7月23日—7月29日,因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行為導致事故11起,死亡59人。其中,煤礦較大事故多發,且再次發生隱瞞不報并自行組織救援險釀特別重大事故的情況;農用機動三輪車非法載客引發的道路交通重大、較大事故也時有發生,如7月24日福建省寧德市壽寧縣南陽鎮境內,一輛農用機動三輪車非法載客(載22人)翻入河溝,造成14人死亡、6人受傷。
7月30日—8月5日,一是非法生產事故多發,一“多合一”作坊發生重大爆炸事故,浙江溫州一無證鋁鎖拋光加工作坊發生重大粉塵爆炸事故,造成13人死亡。二是建筑施工事故多發,共發生建筑施工較大事故5起,造成18人死亡,同比死亡人數增加2人。三是盲目施救導致的較大事故時有發生,共發生2起因盲目施救導致傷亡人數擴大的較大事故,最終造成8人死亡。
企業責任缺失
是當前事故頻發的主要原因
2012年8月5日,國家安全生產監督管理總局、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發出《關于近期幾起煤礦遲報瞞報事故情況的通報》,通報“7·4” 湖南省耒陽市煤礦透水遲報瞞報致8人死亡事故;“7·17”湖南省煤業集團嘉禾煤礦煤與瓦斯突出遲報瞞報致3人死亡事故;“7·25”貴州省黔西南州普安縣安利來煤礦發生頂板事故致5人被困,事故發生后該礦未向當地政府及有關部門報告,在自行組織施救過程中再次發生冒頂,又造成53名救援人員被困,直至7月26日接群眾舉報后經全力搶救,截至7月29日所有被困人員成功獲救;“7·26”山西省陽泉市盂縣玉泉煤業有限公司發生一起瓦斯事故,造成7人死亡、30人受傷(其中1人重傷),事故發生后該礦瞞報事故,被群眾舉報。
人民網、新華網等媒體在報道該通報的同時紛紛發表評論指出,在全國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同時,一系列遲報、瞞報、謊報事故的違法行為還如此猖獗,一方面說明這些不良企業無視國家法律法規、無視礦工生命安全,性質惡劣、影響極壞;另一方面也說明,這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嚴重缺失,在平時的生產中就安全隱患叢生,什么隱患排查治理、什么“打非治違”,對他們來說都是“走過場”,這些平時就埋下安全隱患定時炸彈的企業,一旦遇到隱患積聚爆發必然發生事故。對這些企業必須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報告和調查處理條例》中的“事故原因未查明不放過,責任人未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未落實不放過,有關人員未受到教育不放過”的“四不放過”原則,對遲報、瞞報、謊報事故的違法行為要嚴懲,對未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導致事故的有關人員要嚴肅追究其責任。
基層監管漏洞
是重特大事故不斷的重要原因
2012年8月5日,浙江省溫州市甌海區郭溪街道郭南村一家無證鋁鎖拋光加工作坊發生重大粉塵爆炸事故,截至8月5日23時,事故造成13人死亡、15人受傷(其中6人重傷)。事故發生后,許多媒體紛紛聯系正在開展的“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發表評論指出,一些地方與行業的基層安全生產監管缺失,存在一系列漏洞,這是當前重特大事故不斷的重要原因。
8月8日新華網發表張和平的《溫州致13死爆燃事故調查:基層監管空檔埋隱患》一文指出,2011年9月,安徽籍姜某、李某夫婦租用一間民房無證經營,雇了20多名外來人員辦起一家拋光作坊,為上游制鎖企業生產鎂鋁合金門鎖拉手。這家拋光工場一層生產空間共計100多m2,二樓用于吃住。工人兩班倒,8臺拋光機基本全天候瘋狂轉動,“拋”下來的、散發的高濃度粉塵可想而知。令人震驚的是,調查人員詢問業主姜某夫婦:“你們是否知道高濃度的粉塵會爆炸?”他們回答:“知道。”姜某說,怕噪聲和粉塵散出去影響周圍住戶,怕被投訴查處。因此,他們整天緊關大門。
2008年以來,甌海區梧田、瞿溪、仙巖、南白象等鄉鎮、街道曾發生4次拋光作業粉塵爆炸或引發火災,造成多人傷亡的嚴重后果。然而,這些慘痛的教訓根本沒有引起人們的警醒。
8月9日北京日報發表的名為《小小粉塵吞噬13條生命》的評論指出:“委托管理貽害大”。2010年,溫州市甌海等一些縣、區在上級機關的推動下,對外來人口、出租房管理體制“改革創新”,成立流動人口管理局。根據這一新制,公安部門將原屬主責管理的外來流動人口信息采集登記、居住證發放、出租房登記等事務統統移交,委托給流動人口管理局。“創新”委托管理后,出現管理“兩張皮”,與實際情況脫節。那些與流動人口管理局工作對接的下屬街道、鄉鎮相關領導、人員,對流動人口、出租房管理的規律、特點不熟悉,工作抓不到點子上,只是簡單地為登記而登記。這樣一來,“創新”工作反而造成流動人口信息采集率、出租房登記率、人戶一致率、居住證發放率等明顯下降,導致管理失控。有關干部分析,郭南村發生的重大粉塵爆炸事故與甌海區外來人口和出租房管理體制盲目“創新”,導致這兩項社會事務的管理漏洞百出有內在的關系。姜某夫婦進村后,招進的幾十名工人成群結隊地進入郭南村,流動人口管理局的人員始終無人問津。期間難得有公安人員來過一次,就是來了也是問了幾句就走了,從此再無下文。
鞏固“打非治違”成果的落腳點
2012年7月9日易安網發表孫守仁的《安全工作沒有結束日》一文指出,安全工作某一階段性任務可以告一段落,但安全工作任重道遠,并沒有結束。重大安全隱患排除是否措施到位,法律法規、安全工作是否落實到基層,安全發展、科學發展如何化為實際行動,安全監督監管如何勿流于形式……仍有許多工作有待要做。
2012年4月16日《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集中開展安全生產領域“打非治違”專項行動的通知》指出,要將集中開展“打非治違”專項行動與安全隱患排查治理相結合,與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相結合……強化治本之策,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
“打非治違”專項行動將告一段落。但面對一系列非法違法生產經營建設與違規違章行為,安全工作遠遠沒有結束。構建安全生產長效機制,才是鞏固“打非治違”專項行動成果的落腳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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