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西省政府批復《南昌市“2·25”重大火災事故調查報告》,引起網友熱議。有網友說,該起事故的責任追責,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都是“小魚小蝦”,政府監管部門及相關人員受到的都是黨紀政紀處分;也有網友說,該起事故的責任追究,無疑是以主體責任追究事故責任的典型案例。
筆者感到,該起事故的責任追究,涉及到事故直接責任人、事故單位各股東、裝修工程施工隊伍負責人、消防安全公司負責人、技術員及城管中隊隊員等10類人員,充分體現了“誰主管,誰負責”、“誰審批,誰負責”、“誰檢查,誰負責”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的責任追究原則,同時完全符合“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
事出必有因,有因必有果。透過此起故事故調查報告及事后追責,從中可以看到,深入細致的調查取證、客觀分析、依法依規的責任劃分,充分顯示事故調查人員的政治素養、法制水平、大局意識和對黨對人民對社會負責的責任心、事業心,有力彰顯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平公正的法治意識。
依法治安是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必由之路,嚴格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是確保安全生產、推進安全發展的關鍵。一起重大火災事故造成10人死亡、13人受傷,教訓極其慘痛。及時、客觀、嚴肅地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的法律責任,彰顯法律的尊嚴。與此相比,“12·13”北京朝陽區十八里店鄉白墻子村一村民自建房造成5人死亡、9人受傷火災事故責任追究,無論從權責對等和法理上思考分析,很多地方值得推敲、商榷。
安全生產責任沒有“真空”地帶,更沒有“真空”人員。該起事故責任追究10類人員權責分明、恰如其分、有理有據、令人信服,極具警示教育和責任追究典型案例指導意義,必將有力推進安全生產責任體系的有較落實。
?
新年挑起安全擔
打好歲末年初安全攻堅戰
元旦節的感想
“盲人打燈籠”未必“白費蠟”
小議“好奇心害死貓”
筑牢安全防線,守護童真歲月
安全重于山
麻痹大意事故的發源地
大力提升應急管理基層基礎能力
論安全的重要性
安全生產合理化建議匯總統計
安全小故事
安全為了誰
安全生產只有起點沒有終點
論“安全生產,人人有責”
如何做好安全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