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我作為 作業班組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本班組的安全生產負全面責任。本人保證:認真貫徹執行國家、省關于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政策、規定、規范、標準、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努力做好本班組的安全生產工作,減少和杜絕生產安全事故,并鄭重承諾:
一、 服從技術人員及專職安全員的管理。
二、 認真遵守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三、 認真落實各項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安全技術措施和安全生產專項方案。
四、 保證班組作業時所有人員自覺維護安全生產作業環境,不經請示批準不隨意拆改安全防護設施。
五、 依法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做好班組班前安全活動并保持記錄。
六、 不違章指揮、不違章作業、不違反勞動紀律。
七、 對作業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及時排除,不是自己范圍內的及時報告。
八、 如實告知本班組作業人員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應急措施,積極參加項目部組織的應急演練。
九、 保證本班組人員正確佩戴、使用勞動安全防護用品。
十、 履行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安全生產職責。
若違反承諾和未履行安全生產管理職責,導致發生責任事故我作為班組長自愿接受以下處罰:
一、 一般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10%的罰款。
二、 較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20%的罰款。
三、 重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總額的40%的罰款。
四、 特別重大事故接受承包工程價款的60%的罰款。
五、 構成犯罪的接受相應的刑事處罰。
承諾人簽名(按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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