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隨著傷情的變化,等級亦應定期復查變更,工傷待遇也相應調整。因為工傷職工的傷病情即使醫療期滿后,有一些傷病仍在不斷地發展變化中,有的可能變輕了,有的可能加重了,尤其是肺部疾患、心臟、血液、肝臟、腎臟等容易發生變化。對于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的,有一定的時間限制,要求是上次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后。
什么是補充工傷保險?
十級工傷可享哪些待遇?
職工能自愿棄繳社保嗎?
職工發生工傷后該如何辦理工傷手續?
關于工傷的20個問答
企業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的,可以認定為…
男子猝死在工作倉庫附近,釘釘沒打卡…
上下班路上發生車禍算工傷嗎?發生交…
傷亡事故的分類
事故類別劃分
什么是工傷和工傷事故分類?
工傷認定申請時間是多少?
工傷處理協議書
工傷保險的基本原則
工傷保險的作用與意義
2010年工傷賠償標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