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安裝在分析小屋(AH)內過程分析器測量系統安全操作的要求,以便防備火災、爆炸和危害健康情況的發生。本標準擴充了IEC60079-16的內容,包括2區的分析小屋,并適用于有毒物質的傷害(必須遵循相關的有毒物質危害的國家標準)。
本標準不適用于粉塵防爆的場合。
第4章規定了分析小屋的定位及其在過程裝置區域內的連接。
第5章規定了分析小屋的設計、建造和布局,不涉及安裝在其他場所的分析器測量系統的部分,例如樣品處理室(SCR)或配電室。
第6章規定了減少分析小屋爆炸危險的措施,從而允許設備在電源接通和機殼打開情況下進行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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