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頒布《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的通知
交科發〔1997〕362號
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交通廳(局)、新疆生產建設兵團交通局、部屬各有關單位:現將我部修訂的《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發給你們,請遵照執行。在執行過程中有何情況請隨報部,以便進一步完善。1985年1月頒布執行的《公路、水運主要技術政策》同時廢止。
附件:一、《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
二、《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修訂和若干重要問題的說明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
一九九七年六月
附件一:
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節選)
九、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
84.公路、水運環境保護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對自然環境有重要影響的建設項目要做到環境保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并對實施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對老污染源,要制定規劃,逐步治理;公路和水運工程項目的環境影響評估和環保設施的設計,都要嚴格執行有關設計和評價規范。
85.大力加強對公路環保專項技術的開發應用。在公路網規劃與選線時,要保護好自然環境和資源。要重點發展以GIS為手段的環境監測分析技術和路線方案優化技術;要因地制宜地采用交通噪聲綜合防治技術和施工養護機械噪聲控制技術,瀝青煙塵防治技術和路用粉狀材料(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的防塵技術等。
86.嚴格執行有關交通公害的國家標準與法規,控制和減輕車輛對環境的污染。加強在用車輛定期維護實施情況的監督檢查,嚴禁使用一切不符合國家有關防公害標準的車輛。要在大中城市逐步建立汽車噪聲、排放、安全等技術狀況的檔案庫,并進行聯風監控;要大力發展新的低污染和無污染能源。
87.建立船舶溢油應急體系和制定應急計劃。要應用航空遙感、定點紅外遙感、雷達監視、衛星監視等溢油監視技術和高精度的溢油鑒別技術;開發海上和岸上溢油高效回收處理設備、新型吸油材料、消油劑和生物降解技術;加強對溢油清除應用技術和生態影響評價技術的研究和推廣應用。
88.推廣船舶污染專項技術和設備。大型油輪要安裝原油洗艙系統,并使用雙殼結構;要研究設計型號齊全、性能良好的船用油水分離器系列,尤其是小型船舶使用的油水分離 器;要推廣應用船舶生活水處理設備和技術,尤其是大型客輪生活污水處理技術,并開發各類船舶垃圾的最佳處置、處理方式。
89.港口要按國家規定配置船舶廢棄物接收設施。港口垃圾應納入城市垃圾處理系統,無此條件的港口應設置垃圾處理站。港口應根據需要配置船舶壓艙水、洗艙水和生活污水接收處理設施,有條件的港口應配置船舶污水處理中心。
90.推廣使用防止化學品運輸對水域污染的廢水處理、處置技術。港口在裝卸、貯存、輸送有毒貨物過程中,要逐步采用密封和自動化技術,有效控制有毒、有害氣體的排放。
91.采用各種有效的粉塵污染防治技術。在努力實施散貨進港質量和環境標準的同時,要加強除塵設備的研制和應用,近期以采用經濟實用的措施和設備為主,盡量減少污染源和污染程度。要對不同類型散貨碼頭選用的裝卸工藝、防塵技術進行跟蹤評價,提高散貨碼頭防塵設計水平。
92.勞動安全要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凡危險性大、職業危害嚴重及重點建設項目,都必須進行安全可行性論證和勞動安全評價,確保安全工程與其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安全設施必須符合有關規程、規范和標準的要求。
93.建立和完善重大事故預防控制體系。要實施重大危險源辨識、報告、評價、分級監控和預報警措施,制定重大事故隱患治理方案和應急計劃。開發和建立高等級公路、重要航道、橋梁和隧道通行和安全自動檢測、報警系統。
94.加強對減災、防災和勞動安全防護設施專項技術的研究開發和推廣應用。要積極預防各種自然災害對生產人員、設備設施造成的傷害和損失。高度重視防火、防臺風、防毒、防爆及其自動控制技術的研究開發,進一步改善工人的勞動環境。
附件《公路、水運交通主要技術政策》若干重要問題的說明
九、關于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技術政策的說明
環境問題愈來愈受到人們的重視,已成為人類生存與發展進程中的三大問題之一。交通運輸對環境的影響很大,因此,在本次技術政策修訂中增加了"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一章。
1.公路、水運環境保護要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和以"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
可持續發展是指既滿足當代人發展需要,又不損害子孫后代發展需要的戰略。公路、水運的環境保護只有堅持可持續發展的戰略,方能充分協調經濟社會發展與生態環境保護、人與自然、現在與未來的關系,避免短期行為,保護生態平衡,防止顧及眼前利益而損害子孫后代的錯誤行為。
環境保護首先在于預防。在制定發展規劃、項目決策前一定要充分考慮對環境的影響,防患于未然,對于現有的環境問題要采取綜合治理。
公路運輸業發展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道路建設時占用和分隔土地、移民搬遷;開挖路塹、填筑路堤時對地形地貌、植被景觀的破壞;施工過程中對大氣、水氣的影響;運輸過程中運輸車輛噪聲、排放有毒有害物質、電磁污染等。對此采取的防治措施主要有:
①控制和治理運輸車輛噪聲和排放污染;
②控制新建高等級公路對環境的影響,保護和美化自然環境;
③對現有公路進行綜合治理,即調查、監測現有公路對生態平衡的破壞以及對環境污染的程,給出綜合治理的方案與措施。
水路運輸業對環境的影響主要表現在船舶運輸時產生的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和化學品廢水等污染物;石油運輸時突發性溢油事故等。此外,港口建設、航道疏流和整治、港口作業產生的水域污染、有毒有害氣體,以及粉塵對環境的污染等。對此采取的措施主要有:
①防止突發性溢油事故對水域的污染;
②防止船舶正常營運對水域的污染;
③防止化學品運輸對水域的污染;
④防止港口煤炭及各種粉塵的污染等。
2.大力加強對公路環保專項技術的開發和應用主要包括:
①利用地理信息系統(GIS)對環境的現狀進行監測和分析,預測公路建設對環境的影響,從而改善路網規劃,優選路線方案,保護自然環境和資源。
②提高公路環境設計水平,使公路建設與周圍地形、景觀相協調,與自然環境融為一體。
③提高高等級公路綠化美化水平,研究開發植物防護技術、公路邊坡綠化的機械化施工和養護管理技術。
④運用多種技術和綜合治理方法防治交通噪聲,如聲屏障、減噪路面、降低路體、設置緩沖區等,使噪聲敏感區得到及時有效防護等。
3.建立溢油應急體系和應急計劃
海上溢油事故對環境的污染和生態的破壞作用是巨大的。 在全球范圍內的溢油事故時有發生,1978年至1993年的16年間,全球共發生每次溢油量在10000加侖以上的事故3300多起,其中溢油量在1000萬加侖以上的規模溢油事故32起。我國從1973年到1994年,每次溢油量50噸以上的重大油污事故24起。為此,國際海事組織(IMO)于1990年11月19日至30日在倫敦會議上通過了"1990年國際油污防備、反應和合作公約",簡稱"油污防備公約"。該公約已于1995年5月13日生效而成為國際法。我國正準備申請加入該公約。"油污防備公約"的目的是促進和加強油污防治工作,強調有效防備對付油污事件的重要性,在遇有重大油污事故時進行區域性或國際性合作,采取快速有效的行動減輕油污造成的損害,最終達到保護海洋環境的目的。
參加"油污防備公約"就應制定船舶、油港、區域和國家的溢油應急計劃,建立溢油應急反應的國家系統,參與溢油應急反應的國際合作。研究開發監視、圍控、回收、消除技術和其它減少或減輕油污影響的技術和恢復技術,不斷提高油污防備和反應的能力,達到有效防治船舶溢油事故的能力。
關于廢止《重特大自然災害調查評估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推進職業技能證書互通互認的通知
應急管理部 工業和信息化部 關于加快…
重大生產安全事故查處掛牌督辦通知書…
關于印發《“高效辦成一件事”2026年…
關于公布2025年度應急管理裝備孵化入…
應急管理部關于給予劉名芳等12名同志…
關于加強化工過程安全管理的指導意見
關于印發《職業病危害因素分類目錄》…
十部門公告:危險化學品目錄(2015版)
企業安全生產標準化評審工作管理辦法…
關于廢止和修改勞動防護用品等領域十…
關于印發《安全生產治本攻堅三年行動…
國家經貿委關于印發《勞動防護用品配…
關于印發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五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