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關于
舉辦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
安全資格培訓班的通知
煤安監司辦〔2010〕10號
各省級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部門,有關中央企業:
為滿足國有重點煤礦企業和中央企業煤礦總公司(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的需要,經研究,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決定在2010年5月和9月各舉辦一期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安全資格培訓班。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培訓主要內容
全國煤礦安全生產形勢分析、存在問題及相關對策研究;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煤礦企業安全管理;煤礦安全生產應急管理體系建設;煤礦安全生產新技術;煤礦事故案例分析等。
二、培訓對象
1.國有重點煤礦企業集團公司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和按規定需再培訓的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礦務局局長)、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礦務局副局長、總工程師等);
2.中央企業煤礦總公司(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和按規定需再培訓的主要負責人(董事長、總經理)、分管安全生產工作的負責人(副董事長、副總經理、總工程師、副總工程師等)和安全生產管理機構負責人及其有關管理人員。
三、培訓時間及地點
1.第一期培訓班。
時間:5月25日—30日。5月24日報到。
地點:北京西郊賓館(地址:北京市海淀區王莊路18號,總機:010-62322288)。
2.第二期培訓班。
時間:9月14日—19日。9月13日報到。
地點:中國浦東干部學院(地址:上海市新區前程路99號,電話:021-28289877)。
四、其他事項
1.請各省級負責煤礦安全培訓工作的部門組織安排轄區內國有重點煤礦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參加培訓,請中央企業煤礦總公司(集團公司、有限責任公司)組織本單位相關人員參加培訓,并按要求統一填寫安全資格培訓班報名回執(見附件),于5月12日前傳真至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行管司。
聯系人:艾娟、陸南,聯系電話010-64464064(帶傳真)、64464464。
2.請參加培訓人員根據培訓班時間安排,持本人身份證件按時報到;未取得安全資格證書和安全資格證書已過期的,報到時請攜帶本人2張近期免冠二寸彩色照片;參加再培訓的,報到時請攜帶已頒發的安全資格證書。
3.本次培訓工作分別委托中國礦業大學(北京)、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培訓中心承辦,承辦單位將按規定收取培訓費用;參加培訓人員食宿統一安排,費用自理。
附件:安全資格培訓班報名回執
國家煤礦安全監察局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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