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區、直轄市)能源局,有關省(自治區、直轄市)及新疆生產建設兵團發展改革委、工業和信息化主管部門,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各派出機構,大壩中心,全國電力安委會各企業成員單位:
為進一步加強水電站大壩安全監督管理,壓緊壓實電力企業大壩安全主體責任,按照《水庫大壩安全管理條例》《電力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辦法》(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1號)《水電站大壩運行安全監督管理規定》(國家發展改革委令2015年第23號)等規定要求,現將電力行業681座注冊登記和登記備案的水電站大壩(以下簡稱大壩)運行單位及主管單位的安全責任人名單予以公布。
各電力企業要進一步樹牢安全發展理念,落實電力安全生產責任,健全大壩安全責任體系和應急工作機制,加強大壩運行全過程安全管理,保障大壩運行安全,防范大壩安全事故發生。地方各級政府電力管理部門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原則,切實落實大壩安全地方管理責任。各派出機構要按照國家能源局授權,嚴格履行大壩安全監管職責。大壩中心要加強大壩安全技術監督。
附件:2024年全國注冊登記和備案水電站大壩運行單位和主管單位安全責任人名單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
2024年4月26日
水利工程質量檢測員資格考試大綱
關于開展抽水蓄能電站建設工程安全質…
調水工程運行管理辦法
水庫降等與報廢管理辦法
節水先進成熟適用技術設備推薦推廣工…
用水權交易負面清單(試行)
密云水庫水源保護條例
中國節水獎評選表彰辦法
水閘運行管理辦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河道管理條例【2018年…
取用水管理專項整治行動方案
關于印發《關于推進水利工程標準化管…
水利水電建設工程蓄水安全鑒定暫行辦…
水利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規定(試行)【…
城市防洪應急預案管理辦法
構建水利安全生產風險管控“六項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