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機構改革即將完成,縣區原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大隊目前有的變成了縣區安全生產事業服務中心,有的直接并入縣區綜合行政執法大隊,人員還在各縣區應急管理局從事安全生產執法監察工作,依然是事業單位編制管理。應急管理部能否依據新的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給我們縣區級安全生產監察執法工作者明確能否依法參照《公務員法》為各省、市、區提供必要的法律依據。統一全國縣級層面的安全生產執法隊伍的編制屬性。
感謝您的留言。根據中組部印發的《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管理的單位審批辦法》規定,市(地)、縣級黨委、政府直屬事業單位,黨委、政府工作部門所屬事業單位實行參照管理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