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部領導: 您好!最近在修改公司制度時發現《高處作業分級》(GB/T3608—2008)中4.2條b)及i)中引用的GB/T4200—2008和GB3869—1997均已作廢,那么在引用這個標準做的制度中需要修改成現行有效的嘛?如需要的話,我發現GBZ/T189.10與GB3869—1997對比后發現,GBZ/T189.10中缺少了體力勞動強度分級表,針對此類問題應如何處理?
GB/T 3608-2008《高處作業分級》“2 規范性引用文件”部分明確規定:“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隨后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內容)或修訂版均不適用于本標準”,而該標準引用的GB/T 4200-2008與GB 3869-1997均標注了日期,因此,如需要不加修改地使用該標準,應當對照引用對應版本的文件才有效。鑒于GB/T 3608為推薦性標準,建議根據自身情況,選擇使用最合適的法規及標準文件。GBZ/T189.10《工作場所物理因素測量 第10部分:體力勞動強度分級》是原衛生部發布的國家標準,相關事宜請咨詢國家衛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