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應急預案編制小組的組長,可以由主要負責人擔任嘛?副組長由分管安全副組長擔任嘛?如果不能,請問分別由什么崗位人員擔任?
已電話溝通解答。《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應急預案編制部門和單位根據需要組成應急預案編制工作小組,吸收有關部門和單位人員、有關專家及有應急處置工作經驗的人員參加。編制工作小組組長由應急預案編制部門或單位有關負責人擔任。”《生產安全事故應急預案管理辦法》第九條規定“編制應急預案應當成立編制工作小組,由本單位有關負責人任組長,吸收與應急預案有關的職能部門和單位的人員,以及有現場處置經驗的人員參加。”請你單位根據規定開展應急預案編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