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工程的安全生產負直接領導責任,做到“管生產同時管安全”。在計劃、布置、檢查、總結、評比生產工作的同時,把安全工作貫穿到每個環節中去,定期召開安全例會,定期參加安全檢查,對因施工組織、安排不合理或違章指揮所造成的事故負直接領導責任。
2、支持安全員工作,主動聽取匯報,及時解決實際問題。
3、組織制定各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負責貫徹實施。
4、協助項目經理做好作業隊伍和從業人員以及進場設備的審查和把關工作。
5、負責保證施工現場各種臨時建筑和臨時設施符合安全技術標準和文明施工要求。
6、組織做好事故應急預案的編制和落實工作。對發生的事故或常見違章和隱患,要及時組織分析,弄清原因、找出規律、采取防范措施。
7、督促、檢查部門負責人落實本部門的安全職責。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