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柱的起吊方法應符合施工組織設計規定。
2 柱就位后,必須將柱底落實,每個柱面用不少于兩個鋼楔楔緊,但嚴禁將楔子重疊放置。初步校正垂直后,打緊楔子進行臨時固定。對重型柱或細長柱以及多風或風大地區,在柱子上部應采取穩妥的臨時固定措施,確認牢固可靠后,方可指揮脫鉤。
3 校正柱時,嚴禁將楔子拔出,在校正好一個方向后,應稍打緊兩面相對的四個楔子,方可校正另一個方向。待完全校正好后,除將所有楔子按規定打緊外,柱底腳與杯底四周每邊應用不少于兩塊的硬石塊將柱腳卡死。采用纜風或斜撐校正的柱子,必須在杯口第二次澆筑的混凝土強度達到設計強度75%時,方可拆除纜風或斜撐。
4 杯口內應采用強度高一級的細石混凝土澆筑固定。采用木楔或鋼楔作臨時固定時,應分二次澆筑,第一次灌至楔子下端,待達到設計強度30%以上,方可拔出楔子,再二次澆筑至基礎頂;當使用混凝土楔子時,可一次澆筑至基礎頂面。混凝土強度應做試塊檢驗,冬期施工時,應采取冬期施工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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