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貫徹執行建筑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建筑法定有關各項管理條例。
2)、組織制定項目經理部各類管理人員的職責權限和各項規章制度,加強施工現場“文化”管理。
3)、對工程項目施工進行有效控制,執行有關技術規范和標準。積極推廣應用新技術,確保工程質量和工期,實現安全文明生產,提高經濟效益。
4)、對工程進度、質量、安全、成本等進行監督、管理、考核驗收,全面負責。
5)、組織編制工程施工組織設計(工程進度計劃、技術方案),制定安全生產和質量保證措施,并組織實施。
6)、根據工程進度組織編制季(月)度施工計劃(勞動力、材料、構件、機械設備),據此,有關部門簽訂供需租憑合同,并嚴格履行。
7)、科學組織和管理進入項目工地的人、財、物資源,做好人力、物力和機械設備等資源的優化配置、溝通、協調和處理與分包單位、建設單位、監理單位之間的關系,及時解決施工中出現的問題,提高綜合效益。
8)、推行多種形勢的目標責任制,正確處理項目部與建設單位、監理單位、質檢單位及操作人員之間的關系。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