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監機構收到安全監督備案資料后,對開工安全生產條件審查結果進行復查,主要包括以下內容:
1、施工單位是否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2、項目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情況,是否按規定組建了安全生產管理機構,并按規定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項目負責人、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是否取得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3、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建立情況;
4、是否已按規定簽訂安全生產協議書;
5、是否按規定編制了施工組織設計,各項專項方案是否有計劃;
6、現場文明施工、安全技術措施費是否有使用計劃;
7、進入施工現場的機械設備、設施情況;
8、施工現場“三通一平”、“施工標牌”設置情況;
9、施工現場圍擋、大門、道路、臨時設施等是否符合規定要求;
10、是否針對性地制定了工程項目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復查不符合開工安全生產條件的,安監機構下發整改通知書要求限期整改。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