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施工現場負責各項生產任務的所有管理人員、工人、外用工必須經過公司安全管理部門安全培訓安全教育后,審驗合格人員方可持證上崗。嚴格按照自治區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做好勞務安全管理工作,其對外用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確保工程質量安全和人身安全,杜絕因工作忙而出現事故的發生。
2、在該工程施工前建立、健全安全生產領導小組和安全保證體系,貫徹落實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制度》,以及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為樹企業形象,保障施工安全,在該工程上應加強安全監督、檢查的力度, 由公司質安科選派專業人員進駐施工現場,保證方案 落實和實施。
3、對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和違反勞動紀律的“三違”人員,安檢人員有權責令離崗送交公司進行行為安全教育。
項目經理、工地安全員等負責檢查人員應經常對操作工人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操作基礎知識的講課,使每個操作者能得到安全教育。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