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高空作業必須設置防護措施,并符合《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范》(JGJ80-91)和《鐵路工程施工安全技術規程》(TB10401.1-2003)等國家現行高空作業安全技術規定。
第二條 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由項目安全部門建立花名冊,定期組織體檢,嚴禁高血壓、心腦血管病人登高作業。
第三條 架子隊負責人監控項目:
1.高處作業與地面聯系,應配有通訊設備。運送人員和物件的各種吊籠,應有可靠的安全裝置。
2.夜間進行高空作業時,必須有足夠的照明設備。六級以上大風,應停止高空作業。
第四條 現場安全員監控項目:
1.高空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系安全帶、穿防滑鞋,施工人員所持工具必須用繩掛在工具欄內,嚴禁在腳手架上亂堆、亂放工具,嚴禁往下或往上拋擲材料和工具等物體以防傷人。
2.嚴禁酒后登高作業。
3.嚴禁利用拉桿、支撐攀登上下。
4.嚴禁焊工在高空作業時將焊接電線、皮管纏在身上攀登,立體作業時應設置隔離板,以防火花濺落或者切割余料掉下。
5.嚴禁施工人員高空作業時在沒有安全防護設施的貝雷片上弦和未固定的其他活動的構件上停留、行走。
6.交流電工高空作業必須有人監護,使用竹木梯要牢固平穩、角度適當。
7.高處作業的安全標志和安全設施,使用前應進行細致檢查。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