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項目施工員是項目工程分階段的安全生產負責人,對所管的分部工程安全生產負直接責任。
2.項目施工員應熟悉掌握有關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幫助督促生產班組遵守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安全生產技術操作規程。
3.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不違章指揮。
4.安排施工前,應將施工組織設計中的安全措施詳細向施工班組進行書面安全交底,對施工環境應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督促班組執行。
5.對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應及時制止,對堅持違章作業的班組和個人有權暫停工作直至改正為止。
6.班組人員發生工傷事故要立即上報和保護現場,并配合有關人員的調查處理。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