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分包商的安全管理,進一步落實安全責任,杜絕施工過程中各類違章、違規行為,避免安全生產、環境污染等事故的發生,特制訂本制度。
2、范圍
本制度規定了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分包商安全保證金管理要求,適用于工程建設項目項目分包商安全保證金的管理。
3、職責
本制度由財務部、采購部、工程建設部等部門負責實施。工程建設項目項目部負責分包商安全保證金的收繳、扣罰、退還等日常管理工作。采購部負責將安全保證金管理規定具體事項在合同簽訂前同廠家或者勞務單位洽淡作為合同附件,明確雙方相關職責及義務。財務部負責對分包商安全保證金進行專戶管理。生產運營部、工程建設部負責分包商安全保證金的監督管理。
4、內容
4.1 分包單位在簽定分包合同后入場時,項目部按照分包項目合同金額收繳安全保證金,并將收繳金額上交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統一管理。收繳金額如下:
(1)合同金額在2萬以上5萬以下,繳納1000元安全保證金;
(2)合同金額在5萬以上10萬以下,繳納2000元完全保證金;
(3)合同金額在10萬以上20萬以下,繳納3000元安全保證金;
(4)合同金額在2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繳納5000元安全保證金;
(5)合同金額在50萬元以上,繳納1萬元安全保證金。
其中,“以上”包含該數值,“以下”不包含該數值。在分包商入場前未繳納安全保證金,扣罰分包商500元。
4.2 事故扣罰
4.2.1每發生一起輕傷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繳納金額的10%,每發生一起重傷事故,扣除安全保證金繳納金額的50%,發生一起死亡事故,扣除全部保證金。
4.2.2 發生一般設備事故、一般火災事故、一般施工機械設備事件(經濟損失5萬以下),每起扣除繳納安全保證金10%,發生較大及以上設備事故、施工機械設備事故、火災事故、環境污染事件(經濟損失5萬以上),每起扣全部保證金。
4.2.3發生事故、設備損壞等,除扣除安全保證金外,相關責任單位還應承擔事故相應連帶責任。
4.3 安全管理存在的缺陷
4.3.1分包商未嚴格執行動火作業、高空作業、臨邊作業、受限空間作業、吊裝作業等危險作業制度,每起扣除300元。
4.3.2分包商未向全體施工人員告知作業現場存在的危險有害因素和相關注意事項,并建立相關記錄臺賬,扣罰200元。
4.3.3 未建立分包項目安全管理網絡,明確項目安全責任人、現場安全員,扣罰200元。
4.3.4未按照公司總平面布置和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標準,制定安全技術措施計劃,每起扣除 200 元。未建立完善相關安全記錄臺帳,每起扣除200 元。
4.3.5不配合安全檢查,每起扣除 200元;對存在問題不落實整改,每起扣除200 元;重復發生上述同類問題,加倍扣除。
4.3.6施工方案和安全措施未向全體施工人員交底,未經雙方簽字確認,每起扣除300元。
4.3.7未進行施工人員的入場安全教育,每人次扣除50元。
4.3.8使用勞務作業人員不符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用工規定,每人次扣100元。
4.3.9未按規定配備具備相應的任職資格的專職安全員,每人次扣除100元。
4.3.10未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特種機械進行檢驗檢測,每臺次扣除 100元,
特種作業人員未持證上崗的每人每次處理200元。
4.3.11未落實現場施工環境保護要求,控制措施不力,每起扣除 100元。
4.4 作業現場的存在的缺陷
4.4.1未經項目部統計,擅自拆除、變動安全和環保設施、安全標識標牌等,每起扣除50元。
4.4.2作業場所未按規定設置危險點告知牌,每處扣除50元。
4.4.3危險區域未按規定設置安全警示牌和可靠的隔離,每處扣除100元。
4.4.4作業現場、生活區亂接、亂拉電源線,每處扣除100元。
4.4.5未按規定在施工場所、生活區域配置消防設施和器材、設置消防安全標志和安全通道,每處扣除200元;未定期組織檢驗、維修,保障消防設施和器材有效、完好,每處扣除50元。
4.4.6 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臨邊和孔洞作業未設置相應作業平臺、上下通道、水平安全繩、防墜裝置、安全網等安全措施,每處扣除 200元。設備安裝就位期間,對未可靠固定的設備未做好相應的專項安全措施,每處扣除200元。
4.4.7未執行施工臨時用電管理制度,每次扣除200元,現場施工用電設施不符合安全要求,每項扣除100元。
4.4.8室內、夜間等作業環境的照明不符合要求,每處扣除100元;在潮濕環境、容器內施工,電源電壓不符合安規規定的安全電壓等級,每處扣除100元。
4.4.9未落實防火、防大風、防汛、防凍、防暑、防雷、防雨、防霧等安全措施,控制措施不力,每項扣除50元。
4.4.10未為施工人員配備合格、規范的勞動防護用品,每起扣除 100元;施工人員未正確佩帶和使用防護用品,每人次扣除50元;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鞋等勞動防護用品,每人次扣除100元。
4.4.11在施工現場區域吸煙,每人次扣除100元。
4.4.12未按規定在施工后清除廢料或違反定置化管理要求,隨意傾倒廢料,每起扣除50元。
4.4.13 其他違反項目部規定的行為經項目負責人根據實際情況確定處罰金額。
5安全保證金的管理
5.1項目部根據本標準的相應條款對分包單位的違規違章行為進行處罰,簽發《處罰通知單》,并經項目部負責人和分包單位現場負責人簽字后,報公司財務部,由財務部負責扣罰分包單位安全保證金。
5.2 在工程項目驗收合格后,分包單位申請退還安全保證金。經項目部核對施工過程中扣罰的金額后,書面通知財務部退還扣罰后剩余的安全保證金。若分包單位被扣除的安全保證金超出繳納安全保證金部分,在工程質保金中抵扣。
6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開始實施。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