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包單位應具有符合承包工程的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條件。對承包工程的現場管理應由法人或由法人書面合法委托的代理人負責。
2、分包單位應及時與發包單位簽訂《安全、環保合同》并遵照執行,分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職業健康、環保工作負責,并服從發包人對施工現場的安全、職業健康、環保管理。
3、遵守發包人的有關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保制度,服從發包人的安全生產、職業健康、環保管理,發生事故,及時向發包人報告并參與調查,處理善后事宜。
施工隊現場保潔制度
勞務分包方負責人安全職責
標化工地安全文明監理細則
營業線施工防護管理辦法
封鎖施工安全管理辦法
臨時道口管理辦法
重大危險源控制辦法
易發事故控制辦法
工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吊裝作業安全規定
建設部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費使用規定
班組長崗位職責
施工現場安全要求規定
施工現場專職安全員的人數配備規定
登高作業安全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