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對全長的設備、建(構)筑物的良好和勞動保護設施的正常使用負領導責任。對因設備、建(構)筑物原因造成的傷亡事故負領導責任。
(2) 負責組織編制和審批全廠設備大、中修計劃,對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審批。
(3) 保證防法防毒等設備和設施與其它設備和設施同等對待,加強管理與維修。
(4) 負責分管部門、科室的安全生產工作。
(5) 參與分管范圍以外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公司安全標識牌管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管理…
三違行為管理制度
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管理制度
園區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安全管理獎罰制度
生產經營單位崗位員工安全生產責任清單
企業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
安全生產責任制制度
倉庫安全管理制度
生產車間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公司勞動用工管理制度
交接班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