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建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分管電力建設施工企業的安全工作,并承擔直接領導責任。
1、認真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有關規定,并負責貫徹落實。
2、組織制訂基建年度安全工作目標計劃;主持基建安全工作會議,部署基建安全施工工作。
3、強化基建安全施工保證體系,完善安全施工責任制,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并負責檢查落實。
4、確保安全技術措施經費的及時提取和使用;積極采取措施,促使施工企業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
5、參加本公司定期召開的安全情況分析會;每月至少聽取一次主管基建安全監察部門的工作匯報,及時解決安全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6、會同生產副總經理組織、協調有關安全的教育培訓、競賽評比、經驗交流、表彰獎勵等活動。
7、經常深入施工企業,專門檢查、指導安全工作。
8、組織或主持安全施工大檢查和施工企業之間的互查,及時解決檢查中發現的重大問題。
9、在新建、改建或擴建工程建設中,負責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與工業衛生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簡稱“三同時”)的規定,組織貫徹落實。
10、按照《電力建設安全施工管理規定》的規定,參加或主持有關事故的調查處理;對性質嚴重或典型的事故,應及時掌握事故情況,并召開事故現場會,提出防止事故重復發生的措施。負責審批施工企業的《職工死亡事故調查報告書》。
11、學習、采用先進的安全管理方法,支持采用先進的安全設施和安全防護用品。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