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總則
繼電保護技術監督是保證電力系統安全、可靠、穩定、經濟運行的重要手段。本細則參照2005年國家電網公司《國家電網公司保護與控制系統技術監督規定(試行)》,結合山西省電力調通中心相關要求和公司的具體情況制定。
2 監督網各成員職責
2.1 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接受山西省電力調通中心的指導和監督,公司內部在公司技術監督辦公室的直接領導下,由本專業技術監督網(以下簡稱本網)實施管理。本網監督工作由監督組組長統一負責。
2.2 監督組組長的職責:
2.2.1貫徹國家、行業相關的方針政策、規程制度、標準條例及公司監督細則;
2.2.2組織參加重大電氣設備事故的分析與調查,提出反事故措施及處理意見,參加有關重大技術措施與技術改造方案的制訂和審查;
2.2.2每半年組織召開監督工作會議,審核監督工作計劃、總結和報告,對監督工作的提出考核和獎勵。
2.3 公司監督專責的職責:
2.3.1協助專業組長做好本網監督工作的日常管理工作,制定繼電保護監督年度計劃并督察監督項目的落實執行;
2.3.2每季度定期匯總上報本網監督工作專業報表、計劃和總結;
2.3.3參加新建、擴建、改建工程的設計審查及主要設備的選型、監造和交接驗收。
2.4 風場繼電保護監督網負責人的職責:
2.4.1根據設備的情況,參照檢修計劃,制定本風場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
2.4.2對風場監督工作進行日常管理,開展技術革新,組織技術培訓提高專業技術;
2.4.3對本風場保護缺陷故障及時處理,并分析制定有效的反事故措施落實執行;
2.4.4 參加主要設備的選型、監造和交接驗收。
2.5 風場監督網專責的職責:
2.5.1建立健全繼電保護技術監督檔案、資料;
2.5.2完成上級公司安排的技術監督工作;
2.5.3參加本風場設備的安裝、修試、運行維護與投運前的保護試驗傳動,按時填報繼電保護專業報表、報告;
2.5.4負責組織風場人員對風場保護異常情況做出及時分析處理,并收集匯總有關異常發生的原始資料及處理經過,上報公司監督專責人備案。
2.5.4 按規定向公司監督專責報送本風場繼電保護專業報表(月度)、總結(季度、年度、檢修)及專項技術報告,經風場負責人批準后負責每月向中調上報繼電保護動作分析統計報表。
3 監督的對象
3.1 110kV線路、主變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
2.2 35kV、380V系統的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
3.3 控制、合閘、保護回路保險定值,直流回路的保險定值。
3.3 風機發電機組保護系統。
3.4 保護與控制系統二次回路。
3.5 故障錄波裝置和故障信息子站。
3.6 電流、電壓互感器的特性。
3.7 繼電保護專用的儀器儀表。
4 監督的范圍
4.1 監督風場電氣繼電保護設備的定值校驗、整定工作,變壓器瓦斯繼電器校驗;溫度表、壓力表的校驗,特殊元件的校驗,電氣繼電保護定值更改按設備異動對待。
4.2 在工程設計、初設審查、設備選型、安裝、調試、交接驗收及運行、故障、定檢、日常管理中實施繼電保護設備全過程技術監督,提出改進意見,并檢查整改情況;監督繼電保護設備的投運、動作評價及統計分析。
4.3 組織和監督繼電保護相關規程、制度、反措、技措的制訂和實施。
4.4 監督各風電場設備臺帳、圖紙、記錄、校驗、出廠、安裝、交接驗收和故障報告等的管理。所有保護與控制系統定值計算、校驗工作應有專項報告;報告應完整、確切,不得任意涂改;風場專責人應整理保存全部各類專業圖紙、資料,以及歷次設備故障的分析、記錄、報告,并可隨時查閱。
4.5 繼電保護技術監督工作嚴格執行以下法律、法規:
《山西電網繼電保護與安全自動裝置運行管理規程》(山西省電力公司);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檢驗規程》(DL/T995);
《繼電保護和電網安全自動裝置現場工作保安規定》(水電部) ;
《電力系統繼電保護及安全自動裝置反事故措施要點》(電力部);
《繼電保護和安全自動裝置技術規程》(DL400);
《微機繼電保護裝置運行管理規程》(DL/T587);
《大型發電機變壓器繼電保護整定計算導則》(DL/T684)。
5 監督指標
5.1 繼電保護投入率。
5.2 繼電保護正確動作率。
手工工具的安全技術規則
電動工具操作的安全規則
低壓(380V/220V)帶電工作安全操作…
檢修電力電纜安全操作規則
內、外線路安裝及維修安全操作規則
變、配電安操作規則
施工用電及現場消防管理辦法
配電室、水泵房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安全用電管理制度
配電房安全管理制度
工作票和操作票管理制度
工廠安全用電規定
停送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線電纜安裝標準規范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制度
電動車充電安全管理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