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合理配備消防器材設置,消防設施是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方針前提和必要條件,配置一定要是適量、適用、合理。
2、各單位所配備的消防器材要做到定人保管,定點放置,定期檢查,始終保持良好備用狀態,發現人為的損壞、挪用,按其價格值20%予以處理,空瓶未及時上報進行更換的給予10元/瓶處罰。
3、消防器材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各類器材更換、維修經生產技術部驗收相符,質量可靠后方可使用,并要有準確的臺帳。
4、各消防器材的領發一律由車間領導或安全員領發,任何個人不予辦理。
5、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必須以舊更新,到期需更換的滅火器由生產技術部統一管理。
消防安全責任和職責
濾清器消防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資料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設施管理制度
消防控制室人員培訓教育制度
消防控制室交接班制度
消防控制室日常管理制度
小學滅火和疏散應急預案
賓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工廠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企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消防器材管理規定
消防安全九小場所界定標準
動火審批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