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根據中石化集團油庫安全管理有關制度,為加強入庫管理,保障安全,特制定本規定。自覺接受門衛檢查、登記。
第二條 各種車輛入庫前,必須按先后秩序排隊,入庫時停車接受檢查,提油車輛憑提油《IC卡》入庫;作業維修車輛憑油庫簽發的《作業許可證》入庫,并實行進、出庫登記、檢查。進、出油庫車輛按“一車一閘”低速(5km/h)、有序、在規定的范圍內行駛,并服從油庫指揮。
第三條 進入油庫的機動車輛,排氣管必須配戴火花熄滅器,拖地鐵鏈離地,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嚴禁押運員等無關人員入庫。運輸油品的車輛出庫時應交驗有效出庫單。
第四條 嚴禁攜帶手機、打火機等火種、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等可能危及油庫安全的物品入庫。手機、打火機等物品,入庫司機必須寄存門衛室的存放柜內。
第五條 禁止非油品運輸車輛入庫,經油庫批準入庫的施工作業車輛,必須嚴格檢查有無裝載違禁物品,嚴禁裝載與作業無關的物品進入油庫。
第六條 外來施工人 本油庫員工憑《工作證》入庫,并自覺接受檢查登記。
第七條 政府部門有關人員因公務進庫,按制度規定,由油庫領導接待陪同,提醒注事項,登記入庫。
第八條 上級單位人員因工作需要入庫,由油庫領導陪同,持《臨時出入證》入庫。
第九條 入庫人員必須遵守油庫安全管理制度,聽從油庫工作人員的指引和指揮。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和移動油庫的設備和用具。《臨時出入證》由油庫收回。
第十條 出庫人員不得私自攜帶公物出庫,公用物品出庫必須提交有關票證,或持有油庫領導簽發的《油庫物品出庫驗放單》,經檢查登記后放行。
第十一條 外來施工人員入庫前,須經油庫安全教育,統一辦理《臨時施工作業證》,門衛值班人員必須嚴格檢查持證人姓名、施工單位、編號,核對相片無誤準予入庫,防止冒名頂替人員入庫。
第十二條 出庫的車輛和人員應自覺地接受油庫的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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