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強化火工品管理切實維護社會穩定,本著“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庫房建設必須符合安全要求,當地主管部門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二、火工品的儲量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規定:炸藥、雷管、導火索不準超過公安部門要求標準。
三、炸藥、雷管、導火索必須分開放置,嚴禁混放。
四、庫內必須整潔、防潮、通風,嚴禁煙火,嚴禁存放它物。
五、嚴格爆破物品發放制度,嚴格履行審批和簽字手續,做好退回登記,帳目清楚,帳物相符。
六、對新購進的火工品必須逐箱檢查登記,變質及性能不詳的火工品不得發放使用。庫房區域嚴禁無關人員進入。
七、庫內必須配備消防設施、通訊設備、報警設施。
危險廢物管理領導小組職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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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河油田公司行為安全觀察與溝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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