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面爆炸材料庫的儲存量,按《煤礦安全規程》第296條之規定,根據上級相關部門要求,本礦炸藥庫炸藥存放量不大于3噸,雷管數量不大于5000發。
2、各種爆炸材料的每一品種都應專庫貯存,存放爆炸材料的木架每格只準放一層爆炸材料箱。
3、爆炸材料庫存放爆炸材料時,雷管的箱子必須放在貨架上,其它爆炸材料應堆放在墊木上。架堆之間的通道寬度應不小于1.3m。禁止在貨架上疊放雷管。貨架(堆)與墻壁的距離不得小于200mm。雷管箱距上層貨架板的間距不得小于40mm,架寬不超過兩箱的寬度。
4、庫區門衛每天一人值班,夜間二人值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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