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為實施危險廢物轉移網上報告制,加強危險廢物轉移活動的監督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固體廢物污染環境防治法》的有關規定,指定本辦法。
2、 適用范圍
本辦法適用于我公司在江蘇省范圍內從事危險廢物的轉移。
3、 實施制度
轉移危險廢物時,我公司應當按照本辦法規定對轉移情況進行網上報告。
4、 移除危險廢物
4.1 在危險廢物轉移前,評估相應運輸環境分析,在此基礎上確定合適的運輸工具、運輸方式和運輸路線。
4.2 根據危險廢物的性質、成分、形態及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要求,選擇安全的包裝材料并進行分類包裝。
4.3 向危險廢物運輸者和接受者說明危險廢物轉移過程中污染防治和安全防護的要求,應對突發事故的措施,以及應當配備的必要的應急處理器材和防護用品。
4.4 在所有待運危險廢物的容器或儲罐的醒目處清晰地粘貼符合國家有規定的危險廢物標識和標簽。
4.5 核對運輸單位及運輸人員的資質,負責將包裝完好的危險廢物交付運輸者。
5、 接收危險廢物
5.1 對擬接收的危險廢物與產生者、運輸者的網上報告進行核對。擬接收的危險廢物與網上報告的內容相符時,方可接收,并按國家或者蘇州相關環境保護標準貯存、利用或者處置。
5.2 擬接收的危險廢物與網上報告的內容不相符時,應當向蘇州市環境報部門報告,并通知危險廢物移除者。
5.3 當接收的危險廢物按照國家或者蘇州環保標準利用或者處置完畢后,應當及時告知危險廢物的移除者。
6 、污染事故責任
在危險物轉移過程中,嚴禁擅自傾倒、堆放、丟棄或者遺撒危險廢物,以防造成嚴重的環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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