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上長屬專業負責人直接領導,是鍋爐專業運行的直接領導人,對鍋爐機組的安全、經濟運行負領導責任。
1、 定期召開運行分析會議,傳達近期生產任務,總結前期工作的不足,并進行完善與提高。
2、 合理分配運行工作,并進行監督。
3、 編寫、整理本專業的技術檔案、運行總結、事故分析報告等班組技術管理工作資料。
4、 運行班組各項規章制度的制定及傳達,并不定期到各班組抽查工作。
5、 進行鍋爐正平衡及熱效率的反平衡計算。
6、 擔任新投產鍋爐機組的試驗工作。
7、 根據《電力工業技術法規》、《電力安全工業規程》、《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電力工業鍋爐監察規程》及消防規程與本專業的有關條文,傳達給專業所有人員。
8、 指導新進員工的崗位培訓。
9、 運行規程的制訂與修改。
10、 鍋爐各類經濟運行指標的統計與分析。
11、 分廠衛生區域的劃分及管理,定期進行檢查并將結果通報。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