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 1 塔吊司機和指揮員必須經專門培訓部門培訓,經考核合格并取得特殊工種操作證者方可從事作業。
2 負責遵守國家法令,學習熟悉安全生產操作規程,執行上級安全規章制度和規范要求。
3 負責在起吊前全面檢查起重機具、繩索、吊鉤等,發現不符合規范要求者,要立即更換或報告施工現場負責人處理,不得草率從事。
4 負責在起吊前進行試吊,嚴禁超負荷運行,要慢起慢放,嚴禁用起重機具拉扒其它物品。
5 起重操作時必須聽從指揮人員的統一指揮,精力必須高度集中,嚴格按操作規程作業。遵守執行十不吊規定要求,不準冒險作業和強行操作。
6 禁止任何人站在運送的物品上面或者在下面逗留和行走,物體懸空的時候,駕駛人員不能離開現場。
7 拒絕冒險和違章作業,遇危及安全情況的應拒絕開機,拉閘關機,立即匯報上級處理。
8 負責經常檢查機械運轉情況和各保險設施的狀況,發現隱患,立即整改,嚴禁帶病運轉、危及安全生產。
9 負責正確使用勞動保護用品,嚴禁酒后操作,確保安全生產.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