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目的
為加強公司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有效管控安全風險,確保作業人員生命安全和公司財產安全,依據《江蘇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規定(試行)》、GB30871 - 2022《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等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部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吊裝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等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
3.?術語及定義
??火災、爆炸危險場所:能與空氣形成爆炸性混合氣體、蒸汽、粉塵等介質以及高溫、受熱、摩擦、撞擊、自燃等情況下可能引發火災、爆炸的場所,如生產車間一、生產車間二、罐區一、罐區二、卸車區等。
??固定動火區:在非火災、爆炸危險場所劃出的專門用于動火的場所,我司固定動火區設置于維修間內。
??動火作業:在直接或間接產生明火的工藝設施以外的禁火區內從事可能產生火焰、火花或熾熱表面的非常規作業,包括:使用電焊、氣焊(割)、噴燈、電鉆、砂輪、噴砂機等進行的作業。
??受限空間:進出受限,通風不良,可能存在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質或缺氧,對進入人員的身體健康構成威脅的封閉、半封閉設施及場所。
??受限空間作業: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進行作業。
??盲板抽堵作業:在設備、管道上安裝或拆卸盲板的作業。
??墜落基準面:是指墜落處最低點的水平面。
??高處作業:在距墜落基準面2米及2米以上有可能墜落的高處進行作業。
??吊裝作業:利用各種吊裝機具將設備、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使其發生位置變化的作業。
??臨時用電:在正式運行的電源上所接的非永久性用電。
??動土作業:挖土、打樁、鉆探、坑深、地錨入土深度在0.5以上;使用推土機、壓路機等施工機械進行填土或平整場地等有可能對地下隱蔽設施產生影響的作業。
??斷路作業:生產區域內,交通主、支路與車間引道上進行工程施工、吊裝、吊運等各種影響正常交通的作業。
4.?職責分工
4.1.?安環部
??制度管理:負責制定和修訂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確保制度符合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以及園區規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不斷優化完善。
??監督檢查: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的方式,對特殊作業的全過程進行監督檢查。線上利用園區和企業安全信息化平臺,實時監控作業申報審批、安全風險承諾報備、作業計劃報備等情況;線下組織專業人員定期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對發現的問題下達整改通知,跟蹤整改情況,確保整改落實到位。
??培訓組織:組織開展特殊作業全員安全培訓,制定培訓計劃,明確培訓內容,包括特殊作業安全知識、作業審批管理要求、應急處置技能等。定期評估培訓效果,根據反饋改進培訓工作,確保員工熟悉掌握相關知識和技能。負責特殊作業監護人員專項培訓的組織協調工作,確保監護人員經培訓、考試合格并取得相應資質后上崗。
??審批管理:負責二級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盲板抽堵作業、高處作業、臨時用電作業、動土作業、斷路作業的審批工作。對作業申請進行嚴格審核,審查作業方案、安全措施、人員資質等是否符合要求,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申請予以退回并說明理由。參與特級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以及風險較大的受限空間作業等的審核工作,提出專業意見,為公司領導審批提供參考。
??應急管理:參與制定特殊作業專項應急預案,明確應急處置流程、各部門和人員職責。定期組織應急演練,檢驗和提升公司應急處置能力。對應急演練效果進行評估,總結經驗教訓,完善應急預案。在特殊作業事故發生時,迅速響應,協助應急救援部門開展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整改建議。
??數據分析:收集、整理和分析特殊作業相關數據,包括作業數量、類型、風險因素、事故情況等。定期向公司管理層匯報特殊作業安全管理狀況,為公司決策提供數據支持,推動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水平不斷提升。
4.2.?各作業部門
??作業申請:根據生產實際需求,提前提出特殊作業申請,如實填寫作業票證相關信息,包括作業內容、作業時間、作業人員、安全措施等。確保申請信息準確、完整,并按照規定流程提交審批。
??人員安排:合理安排特殊作業人員,確保作業人員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技能。組織作業人員參加安全培訓,使其熟悉作業流程、安全要求和應急處置方法。為作業人員配備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并監督其正確佩戴和使用。
??現場管理:負責特殊作業現場的安全管理工作,嚴格執行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在作業前,對作業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理雜物、障礙物,設置警示標識,確保作業環境符合安全要求。作業過程中,安排專人監護,及時糾正作業人員的違規行為,發現安全隱患立即采取措施整改。作業結束后,組織人員清理現場,恢復原狀,對作業設備和工具進行檢查、維護和保管。
??安全措施落實:按照作業方案和安全管理制度要求,落實各項安全措施。如在動火作業前進行可燃氣體檢測,在受限空間作業前進行氣體置換和檢測,在高處作業時設置防護設施等。確保安全措施有效實施,保障作業人員安全。
??應急處置:在特殊作業現場配備必要的應急救援器材和設備,如滅火器、呼吸器、急救藥品等。組織作業人員學習應急救援知識和技能,熟悉應急處置流程。在發生突發事故時,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人員疏散和救援,并及時向安環部和公司領導報告。
4.3.?設備管理部門
??設備檢查維護:負責特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的安全檢查和維護工作。在作業前,對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包括設備的機械性能、安全附件、電氣系統等,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安全可靠。對檢查發現的問題及時進行維修或更換,嚴禁設備“帶病運行”。
??技術支持:為特殊作業提供設備方面的技術支持,參與作業方案的制定,對設備相關的安全措施提出專業意見。協助作業部門解決設備操作和維護過程中遇到的問題,確保作業順利進行。
??設備檔案管理:建立健全特殊作業設備設施檔案,記錄設備的采購、安裝、調試、使用、維護、維修、報廢等全過程信息。定期對設備檔案進行整理和更新,為設備管理和安全評估提供依據。
??設備改造升級:關注設備技術發展動態,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提出設備改造升級建議,提高設備本質安全水平。參與設備改造升級項目的實施,確保新設備符合特殊作業安全要求。
4.4.?公司管理層
??決策支持:全面負責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和決策,將特殊作業安全管理納入公司整體發展戰略和安全生產目標體系。定期聽取安環部工作匯報,研究解決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為特殊作業安全管理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財力支持。
??制度審批:審批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制度、作業方案、應急預案等重要文件,確保公司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工作有章可循,符合法律法規和園區要求。對重大特殊作業項目進行決策,批準提級審批的動火作業等申請,明確作業過程中的安全管理要求和應急處置原則。
??資源保障:協調公司各部門之間的工作關系,確保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順利開展。在人力方面,合理調配人員,滿足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和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在物力方面,保障特殊作業所需設備設施、防護用品、應急救援物資等的配備和更新;在財力方面,安排專項經費用于特殊作業安全培訓、設備維護、隱患治理、應急演練等工作。
??監督考核:建立健全特殊作業安全管理監督考核機制,對各部門特殊作業安全管理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評價。對安全管理工作成效顯著的部門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安全管理不到位、存在違規行為或導致事故發生的部門和個人進行嚴肅問責。
5.?特殊作業安全管理要求
5.1.?作業前準備
??風險辨識與評估:作業前,作業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對作業現場和作業過程進行全面的風險辨識,分析可能存在的危險因素,并根據風險程度進行評估。對于風險較高的特殊作業,應制定詳細的風險控制措施。
??作業方案制定:根據風險評估結果,作業部門應制定特殊作業方案,明確作業步驟、安全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等內容。作業方案應經安環部、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核,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后實施。
??安全交底:作業前,作業部門負責人應通過線上平臺向作業人員進行安全交底,詳細告知作業內容、作業風險、安全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等事項。作業人員應在線確認接收安全交底信息,確保清楚了解作業要求和安全注意事項。
??設備設施檢查:設備管理部門應對特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進行全面檢查,確保設備設施完好,安全附件齊全有效。對于存在安全隱患的設備設施,應在整改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將檢查結果錄入線上平臺。
??現場清理與隔離:作業前,作業部門應清理作業現場的雜物、障礙物,確保作業現場整潔、暢通。對作業現場進行有效的隔離,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防止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
5.2.?作業審批管理
??線上作業票證填寫:作業部門應按照相關規定及線上平臺的格式要求,認真填寫特殊作業票證,如實記錄作業內容、作業時間、作業人員、安全措施等信息。作業票證應由作業負責人填寫,經作業部門負責人線上審核后,提交至相關部門審批。
??分級審批流程:特殊作業實行分級審批制度。一般動火作業、受限空間作業由安環部線上審批;特級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以及風險較大的受限空間作業等,經安環部線上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線上審批,作業審批人應遵守以下職責:1)作業審批應在現場進行;2)應檢查安全作業票審批級別與制度中規定的級別一致;3)核查作業票中各項風險辨識及管控措施是否落實。遇重大活動、節假日、公休日、夜間或其他特殊情況,特級和一級動火作業應提級管理,在完成公司內部線上審批流程后,通過平臺向園區報告并做好各項應急處置工作記錄的線上備案。
5.3.?作業過程管理
??作業人員要求:特殊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并在證書有效期內方可上崗作業。作業人員應嚴格遵守操作規程,正確佩戴和使用勞動防護用品。作業過程中,作業人員應聽從指揮,不得擅自離崗、串崗。
??監護人員要求:特殊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熟悉作業現場的情況。監護人員應認真履行下列監護職責:1)作業前核查安全作業票。安全作業票與作業內容相符并在有效期內,核查安全作業票中各項安全措施已得到落實;2)確認各作業人員持有相應的資質;3)核查作業人員配備和使用的個體防護裝備滿足作業要求;4)對于作業人員和作業現場的安全條件進行檢查與監督,負責作業現場的安全協調與溝通;5)當作業現場出現異常情況時應及時中止作業,并采取安全有效的措施進行應急處置,當作業人員違章時,應及時制止違章,情節嚴重時中止作業;6)作業期間監護人不得擅自離開作業現場且不得從事與監護工作無關的事,確需離開時應中止作業。
??安全措施執行:作業人員應嚴格按照作業方案和安全措施進行作業,不得擅自更改作業內容和安全措施。在作業過程中,如發現安全措施不完善或存在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并立即報告安環部及相關部門,采取相應的措施進行整改,經確認安全后方可繼續作業。
??現場安全檢查:安環部和作業部門應加強對特殊作業現場的安全檢查,及時發現和處理作業過程中的安全問題。
5.4.?作業后清理與驗收
??現場清理: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應及時清理作業現場的雜物、廢料,拆除臨時設施,恢復作業現場的原狀。對作業過程中產生的危險廢物,應按照相關規定進行妥善處理。
??設備設施恢復:設備管理部門應對特殊作業涉及的設備設施進行檢查,確認設備設施正常后,進行恢復工作。對于在作業過程中進行了維修、改造的設備設施,應進行調試和試運行,確保設備設施能夠正常運行。
??驗收工作:作業結束后,作業部門應組織相關人員對作業現場進行驗收,確認作業符合要求后,通過線上平臺填寫驗收記錄。驗收合格后,作業票證方可關閉。如驗收發現問題,作業部門應及時進行整改,整改合格后重新進行驗收。
6.?特殊作業分類管理
6.1.?動火作業
??動火作業分級及標準:動火作業分為:特級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和二級動火作業。特級動火作業:指在處于運行狀態下的火災爆炸危險場所的生產裝置設備、管道、儲罐、容器等部位,以及存有易燃易爆介質的重大危險源罐區防火堤內進行的動火作業(含帶壓不置換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涵蓋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開展的除特級動火作業外的動火作業,管廊上的動火作業按此管理;二級動火作業:則是特級和一級動火作業以外的動火作業,若生產裝置或系統全部停車,經清洗、置換、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離措施后,依據火災、爆炸危險性大小,經企業生產或安全管理負責人批準,可按二級動火作業管理。
??安全措施:動火作業前,必須對作業現場及周邊環境的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氣體監測合格標準:當被測氣體、蒸汽的爆炸下限≥4%時,其被測濃度應≤0.5%(體積分數);當被測氣體、蒸汽的爆炸下限<4%時,其被測濃度應≤0.2%(體積分數)。使用氣焊、氣割動火作業時乙炔瓶應直立,不得臥放,氧氣瓶與乙炔瓶之間間距不應小于5米,氣瓶與動火點間距不得小于10米并采取防傾倒和防曬措施,乙炔瓶應安裝防回火裝置。作業過程中,要在現場配備足夠數量且適配的滅火器材,比如針對不同可燃物質準備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等,并設置至少一名專業監護人員。動火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需仔細清理現場,確保無殘留火種,經監護人員和安全管理人員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后,人員方可撤離現場。
??審批流程:特級動火作業和一級動火作業,由作業部門提出申請,經安環部嚴格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二級動火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直接審批。若遇重大活動、節假日、公休日、夜間等特殊情況,二級動火作業應按一級動火作業管理,特級和一級動火作業除完成公司內部審批流程外,還應向園區報告,并制定完善的應急處置預案,做好各項應急準備工作。
??作業票有效期:特級動火作業、一級動火作業不得超過8小時;二級動火作業有效期不得超過72小時。
??特殊要求:特級動火作業必須編制作業方案落實防火防爆及應急措施并采集全過程作業影像,影像資料要清晰記錄作業人員操作、現場環境變化等關鍵信息,且至少保存1 年,以便后續追溯和分析。在設備和管道上進行特級動火作業時,設備或管道內應保持微正壓,存在受熱分解、爆炸、自爆物料的管道或設施上不得進行動火作業,生產裝置不穩定時不得進行帶壓不置換作業。動火作業期間,要按照規定的時間間隔對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并記錄,特級和一級動火作業應進行連續性氣體監測并記錄,二級動火作業每2?小時檢測一次,若檢測結果異常,應立即停止作業,采取相應措施進行處理。
6.2.?固定動火區管理
??選址要求:固定動火區應設置在遠離易燃易爆物質儲存區、輸送管道等危險區域的獨立場所,且通風良好,周邊無積水、雜物阻礙疏散和消防作業。與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距離應符合《危險化學品企業特殊作業安全規范》(GB 30871 - 2022)的規定,確保在發生火災時不會引發連鎖反應,室內固定動火區應以實體墻與其他部分隔開,門、窗外開,室外道路暢通,固定動火區內不得存放可燃物及其他雜物,應制定并落實完善防火安全措施,明確防火責任人。
??標識設置:在固定動火區邊界顯著位置設置清晰、醒目的固定動火區標識牌,標明“固定動火區” 字樣、有效期等內容。
??內部布局:合理規劃固定動火區內的布局,明確劃分動火作業區、設備存放區、人員休息區等功能區域。動火作業區應配備必要的動火設備和工具,如電焊機、氣割設備等,并確保設備擺放整齊,便于操作和維護。設備存放區應設置專門的貨架或存放架,對動火設備和工具進行分類存放,防止設備損壞和丟失。人員休息區應設置在安全位置,配備必要的休息設施,為作業人員提供舒適的休息環境。
??動火設備管理:定期對固定動火區內的動火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和維護,包括設備的機械性能、電氣安全性能、氣體泄漏檢測等方面。每次使用前,作業人員應對動火設備進行外觀檢查,確認設備無損壞、連接部位牢固、安全附件齊全有效后,方可使用。建立動火設備管理臺賬,便于對設備進行全程跟蹤管理。
??消防設施配備:根據固定動火區的規模和火災危險性,配備足夠數量且適用的消防器材,如干粉滅火器、二氧化碳滅火器、滅火沙、消防水帶等。消防器材應放置在明顯、便于取用的位置,并定期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確保其始終處于良好的備用狀態。定期組織消防器材使用培訓,使作業人員熟悉各類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滅火原理,提高應對火災的能力。
??作業人員資質:從事固定動火區動火作業的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培訓,取得相應的特種作業操作資格證書,如焊工證等,并在有效期內。作業人員應熟悉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掌握動火設備的操作技能和應急處置方法。定期組織作業人員進行復訓和考核,確保其安全知識和技能不斷更新和提升。
??作業過程規范:固定動火區內進行的動火作業可以不申請安全作業票,但需遵守以下規定:動火作業前,作業人員應清理作業現場及周邊的易燃物,采取有效的防火隔離措施,如設置防火擋板、鋪設防火毯等。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照動火作業安全操作規程進行操作,嚴禁違規作業。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應具備相應的安全知識和技能,熟悉作業現場情況,能夠及時發現和處理安全隱患。監護人員不得擅自離崗,如遇特殊情況需要離開,應指定專人接替監護工作。動火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應及時清理現場,熄滅余火,對動火設備進行斷電、斷氣處理,并對作業現場進行檢查,確認無火災隱患后方可離開。
6.3.?受限空間作業
??受限空間辨識:全面辨識公司內的受限空間,建立詳細的管理臺賬,內容包括受限空間的名稱、具體位置、內部結構、危險有害因素等信息。
??安全措施:作業前30 分鐘內,必須對受限空間內的氣體成分進行檢測,檢測項目包括氧氣含量、可燃氣體濃度、有毒有害氣體濃度等,確保各項指標符合安全要求。作業過程中,要采取強制通風措施,通風換氣次數不少于 3 次 /h,同時,作業人員需配備便攜式氣體檢測報警儀,持續監測空間內氣體濃度,每2小時記錄一次數據。為作業人員提供符合標準的個人防護用品,如安全帶、安全帽、防護面具等,受限空間外必須設置專人監護,嚴禁作業人員在無人監護的情況下進入受限空間作業。
??審批流程:受限空間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批。
??作業票有效期:受限空間作業票有效期不得超過24小時。
??特殊要求:進入受限空間作業前,作業人員需接受專門的受限空間作業安全培訓,了解作業流程、風險防范措施和應急處置方法。在受限空間出入口明顯位置設置警示標識,禁止無關人員靠近。作業過程中,若出現氣體檢測數據異常、作業人員身體不適等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組織作業人員迅速撤離受限空間。受限空間內的氣體監測標準:氧氣含量為:19.5%~21%,富氧環境下不應大于23.5%(體積分數);有毒物質允許濃度應符合GBZ2.1的規定;可燃氣體、蒸汽濃度應符合:當被測氣體、蒸汽的爆炸下限≥4%時,其被測濃度應≤0.5%(體積分數);當被測氣體、蒸汽的爆炸下限<4%時,其被測濃度應≤0.2%(體積分數)。監護人應在受限空間外進行全程監護,不得在沒有任何防護措施的情況下隨意進入或探入受限空間;作業期間出現異常情況時監護人應及時呼救,不得在沒有任何防護設施的情況下盲目救援,救援人員沒有穿戴合適的防護裝備不得進入受限空間實施救援;在風險較大的受限空間作業時應增設監護人員并隨時與受限空間內的作業人員保持聯絡;監護人應對進入受限空間的人員及其攜帶的工器具種類、數量進行登記,并在作業結束后再次清點,防止遺留在受限空間內。
6.4.?盲板抽堵作業
??盲板管理:建立完善的盲板管理臺賬,對每一塊盲板進行唯一編號,并清晰標識。詳細記錄盲板的材質、規格、厚度、安裝位置、抽堵時間、負責人等信息。盲板應選用符合國家標準的材料制作,其強度和密封性能必須滿足作業要求。
??安全措施:作業前,制定詳細的作業方案,繪制盲板位置圖,明確作業步驟、安全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等內容。同一管道上不得進行兩處及兩處以上的盲板抽堵作業,作業人員要穿戴合適的勞動防護用品,如防護手套、護目鏡等,防止在抽堵盲板過程中受到有害物質的傷害。在作業點周圍設置明顯的警示標識,標明盲板位置、抽堵作業內容、危險提示等信息,嚴禁無關人員進入作業區域。作業過程中,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要密切關注作業人員的操作和現場情況,及時發現并糾正違規行為。
??審批流程:盲板抽堵作業由作業部門提出申請,經安環部審批后實施。
??作業票有效期:同一塊的盲板抽、堵應分別辦理盲板抽、堵作業票,一張作業票只對應一塊盲板的抽(堵)一項作業。
??特殊要求:在進行盲板抽堵作業前,需對作業現場的管道、設備等進行詳細檢查,確認其內部介質已安全排空、壓力已降低至常壓,在火災爆炸危險場所進行盲板抽堵作業時作業人員應穿防靜電工作服、工作鞋,使用防爆工具,盲板抽堵作業現場30米范圍內不得進行動火作業。對于涉及有毒有害、易燃易爆介質的盲板抽堵作業,要提前準備好相應的應急救援設備和物資,如空氣呼吸器、堵漏工具、滅火器等,并確保其處于良好備用狀態。作業結束后作業人員與驗收人員共同確認。
6.5.?高處作業
??高處作業分級:高處作業按照作業高度分為一級高處作業(2m≤h<5m)、二級高處作業(5m≤h<15m)、三級高處作業(15m≤h<30m)和四級高處作業(h≥30m)。同時,根據作業環境和條件,還可分為一般高處作業和特殊高處作業,特殊高處作業包括在強風、暴雨、濃霧、高溫、低溫等惡劣氣象條件下,以及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的高處作業。進行特殊高處作業時,應提級管理。
??安全措施:作業前,對作業人員進行身體檢查,確保其身體健康,無高血壓、心臟病、眩暈癥等不適宜高處作業的疾病。作業人員必須正確佩戴和使用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在作業現場設置符合標準的安全網,安全網的規格和安裝方式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防止人員墜落。高處作業應設專人監護,嚴禁作業人員在高處拋擲物品,傳遞工具和材料時要使用繩索或工具袋。
??審批流程:高處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批。對于特殊高處作業,需經安環部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
??作業票有效期:高處作業票有效期不得超過7天。
??特殊要求:作業人員不得在作業處休息,作業人員不得站在不牢固的結構物上進行作業,在彩鋼板屋頂、石棉瓦、瓦棱板等輕型材料上作業,應鋪設牢固的腳手板并加以固定,腳手板上應有防滑措施,不應在未固定、無防護設施的構件及管道上進行作業或通行。在進行高處作業前,對作業現場的腳手架、吊籃等登高設備進行全面檢查,確保其結構穩固、安全可靠。遇有六級以上強風、大雨、大霧等惡劣天氣,不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在帶電設備附近進行高處作業時,要采取可靠的絕緣措施,確保作業人員和設備的安全。因作業需要,需臨時拆除或變動作業對象的安全防護設施時,必須經作業審批人及安環部人員同意,并采取相應的防護措施,作業結束后應及時恢復。
6.6.?吊裝作業
??吊裝作業分級:吊裝作業依據吊裝重物的質量分為一級吊裝作業(m>100t)、二級吊裝作業(40t≤m≤100t)和三級吊裝作業(m<40t) 。
??安全措施:吊裝作業前,對吊裝設備進行全面檢查,包括起重機的機械性能、安全裝置(如限位器、制動器、吊鉤防脫裝置等)、鋼絲繩、吊索具等,確保設備完好,安全附件齊全有效。作業過程中,嚴格按照吊裝操作規程進行作業,設置警戒區域,警戒區域半徑根據吊裝物的重量和作業環境合理確定,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吊裝作業必須設專人指揮,指揮人員要使用清晰、準確的指揮信號,作業人員要聽從指揮,協調配合。
??審批流程:一級吊裝作業經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二級、三級吊裝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批。
??作業票有效期:同一點位、同一工作內容吊裝作業票一般不超過8小時。
??特殊要求:在進行大型吊裝作業(如一級吊裝作業)前,制定詳細的吊裝方案,方案中要包括吊裝工藝、安全措施、應急預案等內容,并組織專家進行論證。吊裝作業過程中,對吊裝設備的運行狀態進行實時監測,如發現設備異常或安全隱患,應立即停止作業,進行排查和處理。吊裝作業人員應遵守以下規定:按指揮人員發出的指揮信號進行操作,任何人發出的緊急停車信號均應立即執行。吊裝過程中出現故障,應立即向指揮人員報告;利用兩臺或多臺起重機械吊運同一吊物時應保持同步,各臺起重機械所承受的載荷不應超過各自額定起重能力的80%;下放吊物時,不應自由下落(溜),不應利用極限位置限制器停車;不應在起重機械工作時對其進行檢修,不應在有載荷的情況下調整起升變幅機構的制動器。停工和休息時,不應將吊物、吊籠、吊具和吊索懸在空中。以下情況不得起吊:無法看清場地、吊物,指揮信號不明;吊物質量不明,與其他吊物相連,埋在地下,與其他物體凍結在一起等情況不應起吊。司索工應遵守以下規定:聽從指令報險情:聽從指揮人員的指令,并及時報告險情;不應用吊鉤直接纏繞吊物及將不同種類或不同規格的索具混在一起使用;吊物捆綁應牢靠,吊點設置應根據吊物重心位置確定,保證吊裝過程中吊物平衡;起升吊物時應檢查其連接點是否牢固、可靠;吊運零散件時,應使用專門的吊籃、吊斗等器具,吊籃、吊斗等不應裝滿。吊物就位時應與吊物保持一定的安全距離,用拉繩或撐桿、鉤子輔助其就位;吊物就位前,不應解開吊裝索具。對與司索人員有關的不應起吊的情況,司索人員應做相應處理。監護人員應確保吊裝過程中警戒區域內沒有無關人員或非作業車輛經過;吊裝過程中吊物下方及起重臂移動區域下方沒有任何人員經過或停留。作業完畢后應將起重臂和吊鉤放到規定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應放到零位,電氣控制的起重機械的電源開關應斷開;對在軌道上作業的吊車,應將吊車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錨定;吊索、吊具收回,放置到指定位置,并對其進行例行檢查。
6.7.?臨時用電作業
??臨時用電管理:臨時用電必須辦理臨時用電作業票,由具備電氣專業資質的人員進行接線和拆線操作。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絕緣良好的電纜,嚴禁使用老化、破損的電線。電纜線路要架空或埋地敷設,架空高度和埋地深度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穿越道路時要采取有效的防護措施,防止電纜受到機械損傷。
??安全措施:作業前,對電氣設備進行安全性能檢查,包括漏電保護器、接地電阻、絕緣電阻等,確保設備完好,符合安全使用條件。作業過程中,采取防雨、防潮、防觸電等措施,如在配電箱、電焊機等設備上設置防雨罩,對潮濕環境中的電氣設備采取防潮措施,為作業人員配備絕緣手套、絕緣鞋等防護用品。臨時用電作業應設專人監護,嚴禁作業人員在帶電情況下進行作業。
??審批流程:臨時用電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批。
??作業票有效期:臨時用電作業票一般不超過15天,特殊情況下經作業部門申請、安環部審核后,報公司分管領導審批可以延長至30天。
??特殊要求:火災爆炸危險場所應使用相應防爆登記的電器元件,并采取相應的防爆安全措施;臨時用電線路及設備應有良好的絕緣,所有的臨時用電線路應采用耐壓等級不低于500V的絕緣導線;臨時用電線路經過火災爆炸危險場所以及有高溫、振動、腐蝕、積水及產生機械損傷等區域,不得有接頭,并應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臨時用電架空線應采用絕緣銅芯線,并應架設在專用電桿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與地面距離,在作業現場不低于2.5米,穿越機動車道不低于5米;沿墻面或地面敷設電纜線路還應符合下列規定:電纜線路敷設路徑應有醒目的警示標志;沿地面明敷的電纜線路應沿建筑物墻體根部敷設,穿越道路或其他易受機械損傷的區域應采取防機械損傷的措施,周圍環境保持干燥;在電纜敷設路徑附近,當有產生明火的作業時,應采取防止火花損傷電纜的措施;對需埋地敷設的電纜線路應設有走向標志和安全標志,電纜埋地深度不應小于0.7米,穿越道路時應加設防護套管;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盤、箱應有電壓標志和危險標志;應有防雨措施,盤、箱門應能牢靠關閉并上鎖管理;臨時用電設施應安裝符合規范要求的漏電保護器,移動工具、手持電動工具應逐個配置漏電保護器和電源開關。在臨時用電期間,定期對電氣設備和線路進行檢查和維護,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隱患。
6.8.?動土作業
??動土作業審批:動土作業前,作業部門必須辦理動土作業票,詳細填寫作業內容、作業地點、動土范圍、深度、施工時間等信息。經安環部、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在動土作業前,向相關部門(如地下管線管理部門)查詢地下管線分布情況,并在現場做出明顯標識,避免對地下管線、電纜等設施造成損壞。
??安全措施:作業前,制定詳細的安全措施,包括防止坍塌、保護地下設施、設置警示標識等內容。作業過程中,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如警示燈、警示帶、警示標語牌等,防止人員墜落和車輛誤入。當挖掘深度超過1.5m 時,根據土壤性質和挖掘深度采取放坡、支撐等防止坍塌的措施。動土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要密切關注作業現場情況,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問題。
??審批流程:動土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經安環部、設備管理部門等相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作業有效期:同一點位、同一工作內容,動土作業票自開具之日延續至作業結束,如作業期間出現異常情況,或作業內容發生變更應重新開具相應的作業票。
??特殊要求:在生產裝置區、罐區等危險場所動土時,與埋設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介質的管線、窨井等有可能引起燃燒、爆炸、中毒、窒息危險,且開挖深度超過1.2米時,應同時執行受限空間作業相關規定;在動土作業過程中,如發現不明物體、異常氣味或其他可疑情況,應立即停止作業,保護現場,并及時報告相關部門進行處理。動土作業結束后,及時清理現場,恢復地貌,對損壞的地面設施進行修復。
6.9.?斷路作業
??斷路作業審批:作業前,作業單位應會同企業安環部等相關部門制定交通組織方案,必須確保消防車和其他重要車輛的通行,并能滿足應急救援要求。斷路作業前,作業部門需辦理斷路作業票,明確作業內容、斷路時間、斷路路段等信息。經安環部等相關部門審批后,方可進行作業。
??安全措施:作業前,制定詳細的作業方案,明確作業步驟、安全措施、應急處置方法等內容。在斷路作業現場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包括斷路標志、繞行標志、警示燈等,警示標志的設置位置和方式要符合相關標準要求,確保過往車輛和行人能夠清晰識別。斷路作業應設專人監護,監護人員要密切關注作業現場和交通情況,及時發現并處理安全問題。
??審批流程:斷路作業由作業部門申請,經安環部等相關部門審批后實施。
??作業票有效期:同一點位、同一工作內容,作業票自開具之日延續至作業結束,如作業期間出現異常情況,或作業內容發生變更應重新開具相應的作業票。
??特殊要求:在斷路作業期間,加強與相關部門的溝通協調,及時通報作業進度和現場交通情況。若遇突發情況(如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等)影響交通通行,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有效的應急處置措施,確保道路交通安全。斷路作業結束后,及時清理現場,拆除警示標志,恢復道路通行。
7.?培訓與教育
??定期培訓:公司應定期組織特殊作業安全培訓,培訓內容包括特殊作業安全知識、作業審批管理要求、應急處置技能以及線上平臺操作流程等。特殊作業監護人員應經企業或第三方機構、各級應急部門專項培訓,考試合格并佩戴明顯標識后方可上崗。培訓記錄應進行存檔。
??新員工培訓:新員工入職后,應進行特殊作業安全知識培訓,使其了解公司特殊作業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以及線上辦理、審批流程。新員工在未取得相應的資格證書前,不得從事特殊作業。
??日常教育:各部門應在日常工作中加強對員工的特殊作業安全教育,通過安全會議、線上安全知識推送等形式,宣傳特殊作業安全知識,提高員工的安全意識。同時,定期組織安全知識考核,檢驗員工對特殊作業安全知識的掌握情況。
7.1.?監督管理
??公司內部監督:安環部通過線上平臺數據統計分析和線下現場檢查相結合的方式,對公司特殊作業進行常態化監督管理。利用線上平臺統計特殊作業數量、作業類型、審批時間等數據,分析作業趨勢和潛在風險。
??園區監督配合:積極配合江蘇揚子江國際化學工業園管理辦公室的監督檢查工作,如實提供特殊作業相關資料和信息。通過線上平臺及時接收園區管理辦公室的檢查通知、整改要求等信息,并按照要求進行整改和反饋。
??違規處理:對在特殊作業過程中存在違規行為的部門和個人,按照公司相關規定進行嚴肅處理。對因違規作業導致事故發生的,依法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違規行為及處理結果應在公司內部進行公示,以起到警示作用。
8.?附則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如有與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相抵觸的條款,以國家法律法規、行業標準為準。
??本制度由公司安環部負責解釋和修訂。
高壓乙炔氣瓶使用規定
乙炔、氧氣瓶的存放規則
高耗能特種設備節能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風險評價管理制度
接受特種設備安全監督制度
特種設備事故報告和處理制度
特種設備應急預案管理制度
特種設備安全作業管理制度
叉車管理規定
電梯使用安全管理制度
氣瓶安全管理和使用規定
起重設備安全管理制度
鋼絲繩使用安全規范
氧氣瓶的安全存放及使用
特種設備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
金屬管道法蘭跨接防靜電規定與規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