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藥品管理法》、《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及《藥品經營質量管理規范實施細則》等相關法律、法規和公司制定的一系列藥品經營質量管理制度;
2、制定與開展質量方針、目標,負責起草、編制質量管理制度、質量責任制度及經營環節的質量程序文件,并指導、檢查、督促各項管理制度的實施;
3、負責公司藥品經營全過程的質量管理工作,堅持原則,正確處理藥品經營過程中的質量問題,對藥品質量具有否決權;
4、負責對企業質量方針、目標、GSP以及質量管理制度的實施情況進行檢查與考核,定期開展企業內部質量體系評審,下達整改通知,并監督整改;
5、負責處理用戶有關藥品質量問題的來信來訪,不定期開展信訪、走訪、質量查詢工作;
6、負責對業務部門的首營企業及首營品種質量審核并進行登記,收集用戶對新藥品的質量反映,及生產廠家不斷提高藥品質量提供的信息,并審核采購計劃;
7、帶領本部門人員做好主營品種的質量檔案,負責規范全企業質量臺帳記錄,原始記錄及統計報表等;
8、配合辦公室做好員工的法律、法規及質量管理方面的培訓工作;
9、負責不合格藥品的確認、審核、報損、銷毀、處理工作,并對全過程進行監督;
10、根據公司整體質量狀況組織質量控制方案,監控產品全程質量,并定期評估控制方案;
11、處理客戶反饋,建立快速質量反饋體制,依據反饋改善質量控制;
12、總結產品質量問題并協調有關部門及時解決;
13、主持原材物料的檢驗及產品的評審工作;
14、負責質量檔案的管理,各種質量數據的統計、審核、報送、分析工作。
15、完成領導交辦的其他任務。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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