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職業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與射線裝置安全和防護條例》及《放射診療管理規定》的規定,定期對儀器、設備進行監測,保證儀器設備的各項指標符合要求。
2.對工作場所職業病危害因素及相關環境進行定期監測,以確保工作 場所的安全和對公眾的影響符合國家相關法規、標準的要求。
3.對涉及到影像質量的放射診療設備的穩定性檢測、狀態檢測 按每年一次的頻率進行,以保證診斷質量。
4.檢測記錄、結果及檢測報告應按規定存檔。
5.對本院不能檢測的指標,應委托有資質的上一級業務部門進行檢測。
中醫醫院政務公開工作制度
中醫醫院安全生產管理制度
中醫醫院考勤管理制度
愿檢盡檢人員核酸采樣點安全管理制度
醫療衛生部門安全管理職責
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管理制度
整運工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
職防安全崗位責任制
護理安全制度及措施
醫療安全十三項核心制度
醫院安全生產制度
第二類精神藥品管理規定
醫務人員職業衛生安全防護制度
醫療質量安全管理制度與規范
醫療安全(不良)事件報告制度
藥品儲存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