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法》第四十四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必須依法加強對建筑安全生產的管理,執行安全生產責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傷亡和其他安全事故的發生。
《建筑法》第四十五條規定:施工現場安全由建筑施工企業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T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
《建筑法》第四十六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應當建立健全勞動安全生產教育培訓;未經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建筑法》第四十七條規定:建筑施工企業和作業人員在施工過程中,就應當按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建筑行業安全規章、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作業人員有權對影響人身健康的作業程序和作業條件提出改進意見,有權獲得安全生產所需的防護用品。作業人員對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1、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戴好安全帽、并按照作業要求正確穿戴個人防護用品;嚴禁赤腳或穿拖鞋、高跟鞋進入施工現場。在沒有可靠安全防護設施的高處懸空施工,必須系安全帶;高處作業不得穿硬底和帶釘易滑鞋,不得往下投擲物料。
2、遵守勞動紀律和施工現場的各項安全制度、規定;服從領導和安全檢查人員的檢查指導;工作時思想集中,堅守崗位;未經許可,不得從事非本工種作業;嚴禁酒后作業,不得在禁止煙火的地方吸煙動火。
3、作業工人要熟悉本工程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凡未經過安全技術培訓或不懂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允許參加作業。
4、必須熟悉所承擔工程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規范;并應對工人講解安全操作方法。
5、嚴格執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不得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對違章的指令有權拒絕,并有責任制止他人違章作業。
6、施工現場所有的安全防護設施和警告、安全標志不得任意拆除和挪動。
7、項目經理必須組織項目部全體成員認真學習《建筑法》以及國務院辦公廳"國辦公[1997]36號文"《轉發勞動部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意見的通知》,研究并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正確處理安全與技術、安全與管理、安全與效益等關系,從講政治的角度切實抓好安全工作。
8、項目經理應對進入施工現場的工人,進行安全制度、規程、規定的教育。
9、國家規定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門的安全技術培訓,并且經考核合格,持證上崗作業。學習人員須持學習證在監護人的指導下操作,禁止無證作業。
10、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施工或調換工作崗位時,專業負責人員要負責組織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制訂相應的安全防護措施,以確保作業人員的安全。未經安全知識教育不得上崗操作。
11、塔吊、井字架、物料才是升機的吊籃嚴禁載人上下。
12、拆除模板、腳手架及吊裝區域應設置危險區圍欄及安全標志,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物下方不準站人。
13、工作時間應遵守勞動紀律,精力集中,聽從指揮,不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更不許挑逗嬉鬧,不準帶小孩進入施工現場。
14、特殊作業人員,如電工、焊工、井字吊司機、打樁機司機、各種機動車輛利各種設備的操作人員以及架子工,必須經過專門訓練,考試合格獲得操作證后,方準獨立上崗操作。
15、《建筑法》第五十一條規定: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時,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16、項目部每半月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公司每季度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并進行考評:班組每周進行一次安全活動,并做好記錄。
?
土木與水利工程學院實驗中心管理文件…
冶金與環境學院實驗室管理制度匯編
學院實驗實訓室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安全管理制度匯編
師范大學實驗室規則
師范大學實驗室用水用電管理辦法
師范大學實驗室危險設備安全使用管理…
師范大學實驗室廢棄物安全管理辦法
幼兒園安全管理制度
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幼兒園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學校安全管理工作組織機構及主要職責
幼兒園安全設施設備管理制度
學校消防安全責任制度
學校食堂食品安全責任制
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