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放射工作人員應具備下列基本條件:
(1)年滿18周歲。
(2)經職業健康檢查,符合放射工作人員的職業健康要求。
(3)放射防護和有關法律知識培訓考核合格。
(4)遵守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接受職業健康監護和個人劑量監測管理。
(5)持證上崗。
二、按衛生監督部門要求正確佩戴個人劑量計
三、認真執行放射防護法規和規章制度。
四、配合衛生監督單位檢查工作。
五、定期完成衛生監督單位的健康檢查。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