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 組織工會向職工群眾宣傳黨和國家有關安全、環境管理方面的政策、法律、法規,對全公司的安全、環境管理工作負監督責任
1.1.2 組織工會建立本單位勞動保護監督檢查網絡,維護職工安全生產的合法權益,提出改善勞動條件、安全生產和保護生產生活環境的意見和建議,并組織開展監督活動。
1.1.3 將公司年度安全技術措施計劃項目列入職代會議程,組織代表進行審議,通過的項目要監督行政認真實施,利用各種形式配合行政開展安全、環保的宣傳教育。
1.1.4 廣泛征求職工對安全生產、環境保護方面的意見和要求,對不符合安全和環保要求的設施及存在問題提出意見,并監督行政實施。
1.1.5 督促檢查各級人員安全、環境管理責任制的落實,參加安全領導小組會議和安全檢查,提出意見和建議,并督促檢查對各級隱患的整改落實。
1.1.6 監督行政按國家規定發放勞保用品、保健津貼和防暑降溫物品,制止危害職工安全和健康的加班、加點。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