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負責編制、修訂本區域相關設備使用規程,制定區域作業標準、崗位安全操作規程、定檢修施工措施方案,保證規程、標準的適用性,并對崗位人員規程、作業文件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二)負責組織本區域職工設備維護規程、作業標準以及崗位安全操作規程的學習和操作技能的培訓。
(三)負責協調解決本區域隱患的整改,與相關方積極配合解決涉及檢修、設備設施故障處理、交叉作業的事宜。并保證區域檢修完畢后文明清潔。
(四)新工藝、新技術、新設備推廣應用以及工藝技術變更過程中,必須有同步的安全技術支持,提高并保持本質安全性。
(五)對區域生產作業活動的危險源和新的危險源,辨識出來并制定有效的安全防護措施,并監督其執行情況。掌握緊急狀下的事故應急預案,參與區域應急演練。
生產經營單位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區衛生健康委主要職能職責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檢測與評價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監測及檢測評價管理制度
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文件…
識別和獲取適用的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
員工安全生產和職業衛生責任制
職業健康管理制度
職業病危害警示與告知制度
職業病危害防治責任制度
建設項目職業衛生“三同時”管理制度
職業病防治宣傳教育培訓制度
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職業病防…
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規程
職業病危害事故處置與報告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