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般規定
1、維修電工必須熟練掌握所維修設備的結構、性能、技術特征、工作原理、電氣原理圖及安全保護裝置的作用,并經考試合格取得合格證后,方能從事本職工作。
2、電氣維修操作應執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制度。
3、維修電工必須嚴格執行崗位責任制、操作規程、《煤礦安全規程》有關規定及電氣有關作業規程。
4、檢修質量應符合《煤礦機電設備檢修質量標準》及《煤礦機電設備完好標準》的有關規定。
5、上班前嚴禁喝酒,工作時精力集中,不得干與本職無關的工作。
二、作業前的準備
1、作業前必須對所用工具、儀表、保護用品認真檢查、調試,確保準確、安全、可靠。
2、熟悉所進行設備檢修的內容、檢修工藝和安全技術措施。
3、需要變電所或配電所進行操作停送電的檢修項目,停送電必須嚴格執行“停電工作票”制度,并設專人進行停送電,嚴禁帶電作業。
4、高、低壓供電系統停電作業,作業前必須掛停電作業牌,并進行驗電、放電、接臨時地線等項安全措施。作業前必須明確整個供電系統各部的電壓等級,使用同等級的驗電筆進行驗電,并要逐漸接近導電體。
三、維修作業
1、作業維修人員在電氣設備維修作業中要保持精力充沛,思想集中。
2、在電氣設備、電氣線路未經驗明確實無電前,一律視為有電,在未做好安全措施前,不準用手摸帶電體。
3、操作高壓電氣設備時,必須戴合格的絕緣手套,并穿電工絕緣靴或站在絕緣臺上,由一人操作,一人監護,在停電后的開關上掛上“有人工作,禁止合閘”的停電警示牌。
4、按時對所規定的日、周、旬、月檢內容進行維護檢修,不得漏檢漏項。
5、各種電氣安全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定期維修、試驗和整定。對高低壓開關的過電流保護裝置應按規定定期進行整定。
6、對所維修的電氣設備應按規定進行巡回檢查,并注意各部溫度和有無異響、異味、異常震動。注意各種儀表應批示準確(如電流表、電壓表、功率表、電度表等),發現問題及時處理。注意檢查變壓器運行中的聲響和溫度,變壓器上層油溫不得超過85℃。檢查電動機的運行情況,注意軸承溫度,線圈溫度,有無異響、異味。
7、檢查、檢修或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切斷電源,掛好停電牌,并采取防止自轉和自滑的措施。
8、運行中饋電開關的短路、過負荷、漏電保護應保持完整,整定值正確,動作可靠。
9、電流互感器二次側不得開路,二次側接地線不淮斷路。電壓互感器二次側不準短路,在進行二次回路通電試驗時應采取措施防止二次向一次反送電。
10、在檢查和維修過程中,發現電氣設備失爆時,應立即停電進行處理。對在現場無法恢復的防爆設備,必須停止運行,并向有關領導匯報。
11、閘后應查明故障原因和故障性質,及時排除后才能送電,禁止在甩掉檢漏繼電器的情況下,對供電系統強行送電。
12、電氣設備的局部接地螺栓及接地引線的連接必須接觸可靠,不準有銹蝕。連接的螺母、墊片應鍍有防銹層,并有防松墊圈加以緊固。局部接地極和接地引線的截面尺寸、材質均應符合有關規定。
13、在同一饋電開關控制的系統中有2個及以上多點同時作業時,要分別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的標志牌,并應有一個總負責人聯絡、協調各相關環節的工作進度。工作結束后,恢復送電前,必須有專人逐點檢查,全部完工后并各自摘掉自己的停電牌后方可送電。嚴禁約定時間送電。
14、高空作業時,必須佩帶保險帶和安全帽,保險帶應扣鎖在牢固的位置上。
15、各種安全保護裝置、監測儀表和警戒標志,未經領導批準,不準隨意拆除和改動。
16、在試驗新技術、新工藝、新設備和新材料時,應制定相應的安全措施,報領導批準。
17、經檢修負責人和監護人共同確認無誤后,方可按操作順序進行送電。
四、收尾工作
1、設備檢修完工后在送電前要清點人員、工具、儀表儀器和更換的材料備件是否齊全。
2、對檢修的設備進行驗收,并清掃設備及環境衛生。
3、認真填寫設備檢修記錄。
機電設備負責人崗位職責
蓄電池電機車司機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井下電鉗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5KV變電站運行副值值班員崗位安全職責
35KV變電站運行班長安全崗位職責
35KV變電站運行主值值班員崗位安全職責
機電科電纜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機電科小型電器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
高壓停送電操作規程及標準
低壓停送電操作規程及標準
電廠集控巡檢員崗位職責
電工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配電班班長崗位職責
電氣值班員崗位職責
電氣專工崗位職責
維修主任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