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行《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作業前必須清除可燃物或障礙物,嚴格執行動火制度,落實防火措施。
第三條 在碼頭前沿作業時必須穿好救生衣,隨船舶配合作業時,要設專人指揮,協調配合。
第四條 上下船和碼頭底層時,必須由跳板或梯子口處上下,嚴禁攀越,以免摔傷。
第五條 在使用吊板安裝配件、構件作業時,設專人指揮。作業中要根據作業現場條件搭好、系牢吊板,吊板兩側探頭不得超過40cm,防止踏翻落入水中。
第六條 碼頭構件刷油時,要先清除周圍雜物,隨時關注作業現場情況。
第七條 打釬子時要使用釬子套,隨時檢查錘頭是否牢固,隨時清除釬子的卷邊飛刺。
第八條 所用工屬具要保持良好狀態,交換使用時不準上下亂扔,要相互傳遞。
第九條 用起重機作業時,要認真檢查繩索具,作業人員嚴禁進入吊臂回轉范圍。
第十條 多工種聯合作業,必須指定專人指揮,加強聯系,密切配合。
第十一條 使用空壓機,應設專人負責管理。
加壓泵司機崗位責任制
車間工會主席崗位責任制
機械動力部門崗位責任制
生產車間班組長及崗位職責
設備技術崗位安全職責
攔焦組長崗位職責
三樓儀表工崗位責任制
儀器儀表管理員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設備維修人員崗位職責
設備動力部崗位職責
車間生產副主任崗位職責
設備點檢員崗位職責
操作工崗位安全生產職責
員工安全生產崗位職責
裝配鉗工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電焊工安全生產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