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現場監督勞動者正確使用個人個體防護用品、保證應急救援設施處于正常狀態和重大職業病危害應急處理。
第二條 及時傳達國家及上級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等文件,做好職業病防治專項活動的宣傳報道工作。
第三條 參與研究和制定相關的職業病防治規章制度;并經常組織人員深入區隊調查了解職業病防治開展情況和出現的問題,提出建議和對策。
第四條 負責勞動防護用品監管工作,保證勞動者職業健康,勞動防護用品的合理佩戴和使用,制定勞動防護用品計劃和發放管理制度。
第五條? 積極配合有關業務部門,組織員工進行職業病防治知識學習,提高員工職業病防治能力。
第六條? 配合有關業務部門組織召開職業病防治工作會議,參與組織開展職業病防治大檢查,做好重大事故調查處理的工作。
第七條 認真履行法律、法規及上級和煤礦有關職業病防治文件規定的其他責任。
第八條? 發揮工會組織在煤礦職業病防治中的監督保證作用,教育黨員起模范帶頭作用,并組織帶動周圍員工做好職業病防治工作,促進各項活動正常開展。
第九條? 依法組織職工參加煤礦職業病防治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監督,維護職工在職業病防治方面的合法權益。
第十條? 加強對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和職業病防治知識的宣傳,提高職工的職業病防護意識,開展好形式多樣的安全活動,做到內容豐富,有創新,記錄規范,切合實情。認真監督各級職業病防治崗位責任制的落實。
第十一條? 發動煤礦職工以主人翁精神參與職業病防治管理,為職業病防治獻計獻策,組織好基層分工會,及時反映廣大職工在職業病防治上的意見、建議和要求。
第十二條? 加強民主管理工作,依法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三條? 完成煤礦行政正職和黨委或黨委負責人交辦的其他各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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井工二礦瓦檢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測風、測塵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木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注漿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查火工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束管監測員崗位要求
井工二礦密閉工崗位要求
家具員崗位責任制
員工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非煤企業安全生產費用提取標準
礦山安全員的崗位主要職責
排土場安全生產標準
礦山安全員崗位職責
安全副礦長崗位職責
信號工崗位職責
礦山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