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格執行《鍋爐水處理監督管理規則》(TSG G5001–2008)及《鍋爐房安全管理規則》的有關規定和GB1576《低壓鍋爐水質》標準,定時對給水和鍋爐水進行化驗分析:
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總硬度,懸浮物和PH值,根據化驗結果和出水流量,及時調整水處理設備的進鹽量和正反洗水量;
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給水溶解氧,根據化驗結果相應調整除氧器的蒸汽壓力;
每二小時至少化驗一次鍋爐的總堿度,PH值,懸浮物,磷酸根,硫酸根和相對硬度,將結果通知司爐工及督促其加藥或排污;
做好水處理設備運行,水質化驗和鹽耗等記錄,做好儀器設備的維護保養各鹽的保管工作,努力降低鹽耗;
鍋爐定期停爐檢驗及檢修時,應到現場了解鍋內結垢及腐蝕情況。
特種設備安全檔案管理制度
鍋爐車間副司爐崗位職責
鍋爐車間司爐崗位職責
鍋爐車間運行班長崗位職責
鍋爐車間檢修工崗位職責
鍋爐車間檢修班長崗位職責
鍋爐車間專工職責
鍋爐車間副主任職責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崗位職責
起重機司機(吊車司機)崗位職責
電梯崗位責任制
特種設備安全管理人員崗位職責
鍋爐班長崗位職責
熱控專工崗位職責
安全管理負責人崗位職責
叉車班班長崗位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