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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名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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瀾滄江沿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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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部分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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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滑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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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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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滑樁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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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孔技術交底
1、 挖孔人員到達工作點時,首先檢查工作面是否處于安全狀態,并檢查支護是否牢固,頂板和兩幫是否穩定,如有松動的石、土塊或裂縫應先予以清除或防護。
2、 對孔壁的穩定性及吊具設備等,應經常檢查,孔頂出土機具配專業管理,設置高出地面的圍欄,孔內作業人員必須戴安全帽,頭頂應設置檔板供出碴時掩蔽,人員進入孔內須使用專用鋼筋梯。
3、 挖孔暫停時間,孔口應設置罩蓋及標志;夜間應設置示警工燈。
4、 人工挖孔深度超過10M時,應采用機械通風,挖孔最深不宜超過15M。
5、 挖孔樁內巖石需爆破時,應采用淺眼爆破法,使用毫秒微差爆破,嚴格控制藥量。
6、 經常檢查孔內氣體情況,二氧化碳含量超過0.3%時,應采取通風措施,空氣污染超過三級標準濃度值時,如沒有安全生產可靠的措施,不得采取人工挖孔作業。
7、 各種電氣設備應配有專用保護開關,工地使用的開關,插座應配備防水箱加鎖;電氣設備的檢修必須由電工進行,他人不得任意操作。
模板安全技術交底
(1) 模板作業場地必須符合安全要求,木料、鋼模、模板半成品的堆放,廢料堆集和場內道路的修建,應做到統籌安排,合理布局。 (2) 模板作業場地應搭設簡易作業棚,修有防水通道,配備必須的防火器具。四周應設置圍欄,作業場內嚴禁煙火。相關人員均應了解防火要求,會使用防火器材,有相應的防火知識。 (3) 鋼模、木材應堆放平穩,原木垛高不得超過3m,垛距不得小于1.5m,成材垛高一般不得超過4m,每增加0.5應加設橫木。垛距不得小于1m。作業現場應避開高壓線路。 (4) 下班前應將鋸末、木屑、刨花等雜物清除干凈,并要運出場地進行妥善處理。 支架安全技術交底 (1) 支架所用的樁木、萬能桿件應詳細檢查。不得使用腐朽劈裂、大節疤的圓木及銹蝕、扭曲嚴重的萬能桿件和鋼管等。 (2) 地基承載能力應符合設計標準,否則應采取加固措施,使其達到設計要求。 (3) 根據施工季節,支架工程應采取防沖刷或防凍脹安全措施。 (4) 支立排架要哦按設計要求施工,應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和穩定性。并要與支保樁連接牢固,防止不均勻沉落、失穩和變形。 (5)支立排架時,應設專人統一指揮。支立排架以整排豎立后,用臨時支撐固定后再豎立第二排。兩排架間的水平和剪刀撐用螺絲擰緊,形成整體。 (6)用吊機豎立排架時,應用溜繩控制排架起吊時的擺動。 (7)支立排架時,不得與便橋或腳手架相連,防止支架失穩。 ⒈電焊機施工的安全要點 (1) 新機使用前,應將換向器上污染物檫干凈,使換向器與電刷接觸良好。 (2) 啟動前,檢查轉子的旋轉方向應符合焊機標志的箭頭方向。 (3) 啟動后,應檢查電刷和換向器,如有大量火花時,應停機查明原因,經排除后,方可使用。 (4) 數臺焊機在同一場地作業時,應逐臺啟動,并使三相載荷平衡。 ⒉乙炔瓶的使用安全技術要點 (1) 禁止敲擊、碰撞。 (2) 要立放、不能臥放,以防丙酮流出,引起爆破(丙酮蒸氣與空氣混合的爆炸極限為2.9%~13%)。氣瓶立放15~20min后,才能開啟瓶閥使用。擰開瓶時,不要超過1.5轉,一般情況擰3/4轉。 (3) 不得靠近熱源和電氣設備,夏季要防止暴曬,與明火的距離一般不小于10m(高處作業時,應是與垂直地面處的平行距離)。 (4) 瓶閥凍結,嚴禁用火烘烤,必須時可用40℃以下的溫水解凍。 (5) 吊裝、搬運時,應使用專用夾具和防振的運輸車,嚴禁用電磁起重機和鏈繩吊裝搬運。 (6) 嚴禁放置在通風不良及有放射線的場所,且不得放在橡膠等絕緣體上。 (7) 工作地點不固定且移動較頻繁時,應裝在專用小車上,同時使用乙炔瓶和氧氣瓶時應盡量避免放在一起。 (8) 使用時要注意固定,防止傾倒,嚴禁臥放使用,局部溫度不要超過40℃(既湯手)。 (9) 必須裝設專用的減壓器、回火防止器。開啟時,操作者應站在閥口的側后,動作要輕緩。 (10) 使用壓力不得超過0.15MPa,輸氣流速不應超過1.5~2.0立方米m3/(h•••瓶)。 (11) 嚴禁銅、銀、汞等及其制品與乙炔接觸,必須使用銅合金器具時,合金含銅量底于70%。 (12) 瓶內氣體嚴禁用盡,必須留有不底于表8-2規定的剩余壓力。 (五)起重吊裝安全技術交底 (1) 大型吊裝工程,應在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安全技術措施,并向參加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2) 吊裝作業應指派專人統一指揮,參加吊裝的起重工要掌握作業的安全要求,其他人員要有明確的分工。 (3) 吊裝作業前必須嚴格檢查起重設備各部件的可靠性和安全性,并進行試吊。 (4) 各種起重機具不得超負荷使用。 (5) 鋼絲繩的安全系數,不應小于8-3的要求。 (6) 地錨要牢固,纜風繩不得綁扎在電桿或其他不穩定的物件上。 (7) 作業中遇有停電或其他特殊情況,應將重物落至地面,不得懸在空中。 高處作業的安全技術交底 ⒈高處作業時的安全防護技術措施 (1)凡是進行高處作業施工的,應使用腳手架、平臺、梯子、防護圍欄、擋腳板、安全帶和安全網等。作業前應認證檢查所用的安全投放是否牢固可靠。 (2)凡從事高處作業人員應接受高處作業安全知識的教育,特殊高處作業人員應持證上崗,上崗前應依據有關規定進行專門的技術交底.采用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和新設備的,要按規定對作業人員進行相關安全技術教育. (3)高處作業人員應經過體檢,合格后方可上崗。施工單位應為作業人員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等必須的個人安全防護用具,作業人員應按規定正確佩戴和使用。 (4)施工單位應按類別、有針對性地將各內安全警示標志懸掛與施工現場各相應部位,夜間應設紅燈示警。 (5)高處作業所用工具、材料嚴禁投擲,上下主體交叉作業確有需要時,中間須設隔離設施。 (6)高處作業應設置可靠扶梯,作業人員應沿著扶梯上下,不得沿著立桿與欄桿攀登。 (7)在雨雪天應采取防滑措施,當風速在10.8m/s以上和雷電、暴雨、大霧等氣候條件下得進行露天高處作業。 (8)高處作業上下應設置聯系信號或通訊裝置,并指定專人負責。 (9)高處作業前,工程項目部應組織有關部門對安全防護設施進行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作業。需要臨時拆除或變動安全設施的,應經項目技術負責人審批簽字,并組織有關部門驗收,經驗收合格簽字后方可實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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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挖孔樁安全技術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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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方開挖工程技術交底
建筑施工安全技術交底匯總
高空作業施工安全技術交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