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導思想
以科學發展觀統領全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預防為主、標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則,全面實施建筑安全標準化管理,減少傷亡事故尤其是控制重特大事故的發生,提高建筑施工從業人員素質,確保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平穩發展。
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方針,以《安全生產法》、《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為依據,以落實建設工程各方主體責任、治理不符合安全生產條件和"三違"行為為重點,以遏制建筑施工重、特大安全事故和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為目標,突出重點,源頭治本,促進建筑施工安全生產形勢的進一步穩定好轉。
二、工程概況
擬建的西湖區三墩北單元B-R21-01、02地塊農轉非居民拆遷安置房(五幸家園)2標段工程位于杭州市西湖區蓮池路以東、東陳路以南、莊墩路以西、貝家橋港以北。結構類型:框剪結構;建設規模:本建筑地下一、二層為機動車停車庫、設備用房及人防工程,地上為住宅,建設用地面積為26100平方米;建筑地上面積為67037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積為32437平方米,架空層面積2450平方米,總建筑面積101924平方米;建筑分為1#、2#、3#、4#、5#、6#、7#、8#共8幢,其中1#、2#、3#、4#地下一層,5#、6#、7#、8#地下二層,1#建筑高度11.6米,2#、3#、4#、5#、6#、7#、8#建筑高度71.8米。建筑耐火等級:地上、地下均為一級;耐久年限(設計理使用年限50年);建筑結構安全等級二級;本工程抗震設防烈度 6度(0.05g),設計地震分組為第一組,場地類別為Ⅲ類,場地特征周期值為 0.45s。剪力墻抗震等級四級。屋面防水等級:I級;總工期1100天。
本工程建設單位是杭州市西湖區建設管理中心,監理單位是浙江天成項目管理有限公司,設計單位是浙江華越建筑設計有限公司,勘察單位是杭州市勘測設計研究院,圍護設計單位是浙江省工程物探勘察院,施工單位是杭州中宙建工集團有限公司
三、安全生產保證體系
安全生產是指在施工過程中采取各項措施,完善安全管理體系與制度,并嚴格執行,以使本工程在施工過程中不發生安全事故。
安全是建筑施工中永恒的主題,我公司將把安全放在很重要的位置,對整個工程的施工過程而言,其排列應為安全—質量—進度—經濟效益,只有在確保工程施工安全的前提下,才有質量、文明、施工、進度、經濟效益,沒有安全,一切就無從談起。
1.1安全生產目標:
我公司承諾安全生產目標為:杜絕死亡及重傷事故,月安全事故頻率控制在1‰之內。
1.2安全生產體系
在本工程施工過程中,擬用科學的管理手段和模式,以安全為中心,制定以保證安全生產為目的的安全生產體系。安全生產體系將由安全生產責任制、安全生產制度和安全生產網絡管理組成。
1.2.1安全生產責任制
根據本工程管理人員規模,擬指定以項目經理為主,項目技術負責人為輔,項目副經理、施工員、質量員、資料員及班組為主要執行者,保衛、安全員為主要監督員,醫務人員為保障者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各自的具體職責如下:
項目經理:全面負責施工現場的安全措施、安全生產等,保證施工現場的安全。
項目副經理:直接對安全生產負責,督促、安排各項安全工作,并隨時檢查。
項目技術負責人:制定項目安全技術措施和分項安全方案,督促安全措施落實,解決施工過程中不安全的技術問題。
安全員:督促施工全過程的安全生產,糾正違章,配合有關部門排除施工不安全因素,安排項目內安全活動及安全教育的開展;督促勞防用品的發放和使用。
機電負責人:保證所使用各類機械的安全使用,監督機械操作人員保證遵章操作,并對用電機械安全檢查。
保衛負責人:保證防火設備的齊全、合格,消滅火災隱患,對每天動火區域記錄在冊,開具動火證,建立現場消防隊和日常消防工作;
施工員:負責上級安排的安全工作的實施,進行施工前安全交底工作,監督并參與班組的安全學習。
資料員:負責整理安全的有關資料,配合施工員安全交底工作等。
其它部門:財務部門保證用于安全生產上的經費;后勤、行政部門保證工人的基本生活條件,保證工人健康;材料部門應采購合格的用于安全生產及勞防的產品和材料。
1.2.2安全生產制度
根據浙江省及有關文件規定,并結合本工程的實際情況制定關于安全教育、檢查、交底、活動等四項制度,要求所有進入本施工現場的人員以班組為單位進行檢查,將另行制定本工程《安全生產獎罰條例》以確保制度及各項措施的落實。
1.2.2.1安全教育制度
a、建立公司、施工現場的安全培訓教育制度和檔案,明確教育崗位、教育人員、教育內容。
b、新進企業工人須進行公司、項目部和班組的三級教育,經考核合格后方能進入操作崗位。
c、工人變換工種,須進行新工種的安全技術教育。
d、工人應掌握本工種操作技能,熟悉本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認真建立“職工勞動保護記錄卡”,及時做好記錄。
e、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安全勞動部門培訓考試合格持證上崗,操作證必須按期復審,不得超期使用,名冊齊全。
1.2.2.2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建立安全技術交底制度,進行全面的針對性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2.2.3安全檢查制度
a、必須建立定期安全檢查制度。有時間、有要求,明確重點單位、危險崗位。
b、安全檢查有記錄。對查出的隱患應及時整改,做到定人、定時間、定措施。
c、塔吊、井架、腳手架,必須認真做好驗收合格掛牌制度。
1.2.2.4開展班組“三上崗、一講評”活動
班組在班前須進行上崗交底、上崗檢查、上崗記錄的“三上崗”和每周一次的“一講評”安全活動。對班組的安全活動,要有記錄并有考核措施。
1.2.2.5遵章守紀、佩帶標記
a、嚴禁違章指揮、違章作業。
b、施工管理人員和各類操作工人要戴不同顏色安全帽、胸卡,以示區別。
1.2.2.6工傷事故處理制度
建立事故檔案,按調查分析規則、規定進行處理,認真做好“四不放過”作業。
1.2.3安全生產管理網絡
施工現場實行標準化管理,成立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領導小組,建立公司——項目——各班組的三級安全監督管理網絡,以項目經理為現場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項目生產經理和技術負責人各自對分管范圍的工作負安全責任,項目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現場生產安全監督和管理協調工作,各班組長對各自的班組生產和管理安全負責。安全管理網絡見下圖。




1.3確保安全生產的措施及技術要求
安全技術措施作為安全生產施工的基本保障,必須全力實行。在本工程中安全技術措施將貫穿施工全過程。
1.3.1現場安全標牌布置
a、施工現場必須有“五牌一圖”:即(1)工程概況牌;(2)管理人員名單及監督電話牌;(3)消防保衛牌;(4)安全生產牌;(5)文明施工牌;(6)施工現場平面圖。圖牌應規格統一,字跡端正,表示明確。
b、施工工地必須有安全生產宣傳牌。在主要施工部位、作業點、危險區、主要通道口都必須掛有安全宣傳標語或安全警告牌。施工機械設備應隨機掛設安全操作規程牌。
1.3.2現場安全防護措施
1)基坑的防護
在基坑四周臨邊設置1.2米—1.5米高鋼管或鋼筋欄桿圍護,并用綠色安全密目網封閉。
2)底層安全
在建筑物底層,人員來往頻繁,而立面的交叉作業對底層的安全防護工作要求更高,為此在建筑底層的主要出入口將搭設雙層防護棚及安全通道。
3)應經常性檢查外腳手架及防護設施的設置情況,發現不安全因素則及時整改加固。并及時匯報主管部門,采取有效措施。
4)隨時檢查各種洞口、臨邊的防護措施情況,因施工需要拆除的防護,施工結束后應及時檢查。在洞口上下施工需設警戒區,并派專人看守。
5)加強施工機械安全檢查、安全用電,防止漏電、觸電事故。
6)下雨、下雪盡量不安排在外架上作業,如因工程需要必須施工,則應采取防滑措施,并系好安全帶。
7)拆除外架,應在天氣晴好時間,不得在下雨、下雪的時間內進行拆除。
8)梅雨及暴雨季節,對開挖的基坑邊坡加固并經常檢查臨邊及上下坡道,做好防滑處理。
9)施工機具安全防護
現場所有機械設備必須按照施工平面布置圖進行布置和停放,機械設備的設置和使用必須嚴格遵守施工現場機械設備安全管理規定,現場機械有明顯的安全標志和安全技術操作指示牌,具體要做到:
a、拉伸鋼筋時周圍要設防護欄桿,后側設防護擋板;
b、攪拌機應搭設防砸、防雨操作棚;
c、所有機械設備應經常性清潔、潤滑、緊固、調整、不超負荷和帶病工作。
d、起重作業要遵守“十不吊”原則,履帶吊司機和指揮堅守崗位;
e、機械在停用、停電時必須切斷電源;
f、對新技術、新材料、新工藝、新設備的使用,在制定操作規程的同時,必須制定安全操作規程。
1.3.3腳手架安全技術措施
1.3.3.1材料要求
(1)鋼管
鋼管采用外徑48mm,壁厚3.25mm的3號鋼焊接鋼管。銹蝕嚴重、開裂或彎曲的不得投入使用。
(2)扣件
扣件的機械性能等應符合(GB978-67)規定,其附件(T形螺栓、螺母、墊圈)所采用材料均符合規定。扣件不能有裂紋、氣孔、疏松、砂松等鑄造缺陷。扣件與鋼管的貼合面要接觸良好。扣件夾緊鋼管時,開口處最小距離小于5mm。
(3)腳手片
腳手片均用毛竹腳手片,腳手片的材料不能有腐爛、蟲蛀等,不符合要求的材料嚴禁使用,腳手片尺寸1200×1000。
(4)安全網
綠色密目安全網必須有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勞動保護用口生產廠家生產的安全網方可使用。
1.3.3.2搭設要求
扣件式鋼管腳搭設必須有足夠的承載能力、剛度和穩定性。防止發生失穩、變形、傾斜、搖晃或扭曲現象,以確保安全施工。
(1)搭設順序
立桿→小橫桿→大橫桿→連墻桿→斜撐→擱柵→防護欄桿→鋪腳手片→豎擋板→掛安全網
(2)搭設要點
大橫桿與立桿的交叉處,必須設置小橫桿,并與大橫桿卡牢。
腳手架的立桿接頭,采用對接扣件連接,相鄰兩立桿接頭錯位3~4m,且不在同一步內。縱向水平桿接長,用對接扣件連接,上下相鄰兩根縱向水平桿接頭錯開50cm以上,同一步內外兩根接頭錯開。
腳手片鋪設采用滿鋪,鋪穩,并用扎絲四角扎牢。腳手片不允許出現探頭板,腳手片挑出長度不宜超過15cm。
腳手架層層設300mm高的檔腳板和高度1.2m的扶欄。鋼管與外立桿內側用扣件扣牢。
腳手架沿建筑物四周連續封閉搭設,并在腳手架外圍搭雙層腳手架防墜棚,以防發生物體下墜,擊傷他人。
腳手架與主體結構應采用剛性拉接。腳手架縱向在每層樓面與結構拉結,橫向每3米設一拉接點,豎向設置同層高,拉接點采用φ22鋼筋,一端焊在結構樓面的預埋件上,另一端連接腳手架立桿。亦可在柱子處采用φ48鋼管扣成抱箍與腳手架連接。
腳手架縱向支撐在腳手架的外側沿高度由下而上連續設置,在剪刀撐應連第3~4個立桿,斜桿與地面夾角在45—60°之間。用旋轉扣件與立桿和大橫桿扣牢,并從轉角處起每隔7—9根立桿設置一道,且每片架子不少于三道,豎向剪刀撐之間每隔10—15米應加設一道橫向剪刀撐進行加固。剪刀撐鋼管接長采用搭接長度不小于400mm,并用兩只旋轉扣件扣牢。
(3)井架處腳手架處理
因受井架限制,腳手架在該位置斷開。在此斷口處的兩側有采用雙立桿,并增加與建筑物結構的連接,在斷口部設置剪刀撐,并做好端頭封閉工作,保證端頭的安全。
(4)建筑物出入口處腳手架構造處理
在建筑物出入口處采用平行弦桁架結構形成,并進行出入口處腳手架加固。在開口處的兩側采用雙立桿,懸空立桿下端增設安全扣件,此處連接要緊密,每步都必須設置。出入口腳手架上方設雙層防護棚,滿鋪竹笆,以保護出入口人員安全。
1.3.3.3腳手架搭設的質量要求
1)縱向偏差不大于H/200,且不大于100mm;
2)橫向偏差不大于H/400,且不大于50mm;
3)縱向水平桿水平偏差不大于總長度的1/300,且不大于20mm橫向立桿偏差不大于10mm;
4)扣件緊固力在45—55N.M內,不得低于45N.M或高于60N.M;
5)連接點的位置要正確,連接牢固,無松動現象。
1.3.3.4腳手架拆除
1)拆除腳手架前向操作人員進行安全技術交底,拆除時設警戒區,設置明顯標志,并配專人警戒。
2)拆除順序自上而下進行,不能上下同時作業,連墻點必須與腳手架同步拆除,原則不允許分段,分立面拆除。如實際施工需要時,應暫不拆除兩端加設連墻點和橫向水平撐,拆下扣件和配件應及時運至地面。嚴禁高空拋擲。
3)拆除順序:即搭設的反程序進行:安全網→拆檔板→拆腳手片→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4)所有腳手片拆除時,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垃圾、物體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5)腳手架內使用電焊氣割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6)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隱患,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7)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體,應按類堆放整理。
1.3.4施工用電安全技術措施
本工程施工現場用電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確保在施工現場用電中的人身安全和設備安全,并使施工現場供用電設施的設計、施工、運行及維護做到安全可靠。
1.3.4.1總配電箱的位置選擇符合下列要求
1)靠近電源,便于線路引入和引出;
2)保證不受沖浸,不積水,地面排水坡度不小于0.5%。
1.3.4.2直埋電纜線路
1)直埋電纜線路的深度0.5—0.7m,溝底鋪砂至少100厚,上部鋪砂并用標磚覆蓋。
2)在同一檔距內,一根導線的接頭不得多于1個,同一條線路在同一檔距內接頭不應超過2個。
1.3.4.3接地保護
1)大型機械設備的金屬外殼采取可靠的接地保護。
2)電器設備的工作零線與保護接地線必須分開,保護零線上嚴禁設開關或熔斷器。
3)用電設備接地線采用并聯接地方式,嚴禁串聯接地或接入堆線。
4)接地線采用焊接、壓接、螺栓連接或其它可靠方法連接,嚴禁纏繞或勾掛連接。
1.3.4.4防雷保護
施工現場外腳手架、井架、上人電梯、塔吊等高度20m以上的設備,均加裝防雷保護裝置。
1.3.4.5配電箱和開關箱
1)配電箱和開關箱安裝牢固。
2)地面上所設的配電箱和開關箱,位置需高出地面,附件不可堆雜物。
3)配電箱和開關箱的進線口和出線口設于側面或底面,電源引出線設防水彎頭。
4)照明和動力合用同一配電箱時,分別配閘刀。
1.3.4.6熔斷器和插座
1)熔斷器和插座規格應滿足被保護的線路所需的需求,嚴禁使用不合格熔斷器,嚴禁使用銅絲代替熔絲。
2)熔體熔斷后,必須查找原因,經檢查無誤后方可更換,裝好后方可送電。
3)插銷和插座必須配套使用。
1.3.4.7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
1)長期停用或新領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和手持式電動工具在使用以前進行檢查是否有漏電情況發生。
2)使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采用插座連接時,插座插頭應無損傷、無裂紋,且絕緣良好。
3)使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人員因故離開現場暫停工作或突然停電時,應拉開電源。
4)使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加裝高靈敏性漏電保護裝置。
5)使用的移動式電動工具,其纜線應按電器規格和使用環境要求選用,電纜避開熱源,不得在地上拖拉。
1.3.4.8電焊機
1)電焊機按區域或樓層集中布置。
2)室外電焊機設置在干燥場所,并設遮棚。
3)電焊機的裸露導電部分和轉動部分加裝安全護罩。
4)電焊把鉗絕緣必須良好。
5)電焊機二次引出線長度不宜大于30m。
1.3.4.9照明
1)照明線路布置整齊,位置相對固定。
2)室內固定式照明燈具高度不得小于2.5m,室外安裝的照明燈具不得低于3m。安裝在露天工作場所的照明燈具選用防水性燈頭。
3)室內照明線均分開固定于絕緣子上,穿墻線設絕緣套管。
4)照明線路不得接觸潮濕地面,不得接近熱源和直接掛于金屬鉤掛上。
5)照明燈具與易燃物之間,按規定保護一定的安全距離,當間距不夠時,采取有效的隔離措施。
6)地下室車庫照明及樓梯間采用低壓照明。
四、各工種安全操作規程
(A)架子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架子工,必須經專業培訓、考試合格、持有特種作業上崗證。
2、 高空作業衣著要靈便,禁止穿硬底鞋和帶釘易滑的鞋。
3、 如遇強風、雨、雪等惡劣氣候,影響施工安全時,不應進行腳手架
的搭拆工作。
4、 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
5、 搭設前應對鋼管、扣件進行嚴格篩選,凡嚴重銹蝕、變形、裂縫、
羅紋已損壞的鋼管和扣件不宜使用。
6、 腳手架的搭設應按規范和規定搭設,扣件堅固,力矩應達45~55N.M.
7、 腳手架拆除時,在地面應設置警戒區域,有專人看管,任何人不得
進入警戒區。
8、 高空作業時,嚴禁拋擲工具、扣件等任何材料。
9、 搭設和拆除外腳手架時,操作人員都必須系好安全帶。
(B)混凝土工安全操作規程
1、 車子向料斗倒料,應有擋車措施,不得用力過猛和撒把。
2、 用井架運輸時,車把不得伸出籠外,車輪前后要擋牢,穩起穩落。
3、 澆灌混凝土使用的溜槽及串筒間必須加接牢固。操作部位應有護身欄桿,不準直接在溜槽幫上操作。
4、? 用輸送泵輸送混凝土,管道接頭、安全閥必須完好,管道的架子必須牢固,輸送前必須卸壓。
5、? 澆灌框架、梁、柱混凝土,應設操作臺,不得直接站在模板或支撐上操作。
6、 澆搗拱形結構,應自兩邊拱腳對稱同時進行,澆圈梁、雨蓬、陽臺,應設防護措施,澆搗料倉,下口應先封閉,并鋪設臨時腳手架,以防人員下墜。
7、 不得在混凝土養護窯(池)邊上站立和行走,并注意窯蓋板和地溝孔洞,防止失足墜落。
8、 使用震動棒應穿膠鞋,濕手不得接觸開關,電源線不得有破皮漏電。
(c)泥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一、砌磚工程:
1、 上下腳手架應走斜道。不準站在磚墻上做砌筑、劃線(勒縫)、檢查大角垂直度和清掃墻面等工作。
2、 砌磚使用的工具應放在穩妥的地方。斬磚應向墻面,工作完畢應將腳手板和磚墻上的碎磚、灰漿清掃干凈,防止掉落傷人。
3、 超過胸部以上的墻面必須及時搭設穩定的架子,嚴禁用工具等在腳手架上面墊高作業。
4、 從磚垛上取磚,應先取高處,后取低處,防止垛倒傷人。
5、 山墻砌完后應即安裝桁條或加臨時支撐,防倒塌。
6、 起吊磚塊的夾具要牢固,就位放穩后,方得松開夾具。
7、 在屋面坡度大于25度作業時,應搭高于檐口1.5米以上防護欄桿和防護立網。并做好防滑措施。
b、抹灰工程:
1、 室內抹灰使用的木凳、金屬支架應搭設平穩牢固,腳手板跨度不得大于2米。架上堆放材料不得過于集中,在同一跨度內不應超過兩2人。
2、 不準在門窗、暖氣片、洗臉池等器物上搭設腳手板。陽臺部位粉刷,外側必須掛設安全網,嚴禁踩踏腳手架的護身欄桿和陽臺欄板上進行操作。
3、 貼面磚使用預制件、大理石、磁磚等,應堆放整齊平穩,邊用邊運。安裝要穩拿穩放,待灌漿凝固穩定后方可拆除臨時支撐。
4、 使用磨石機,應戴絕緣手套穿膠靴,電源線不得破皮漏電,金剛砂塊安裝必須牢固,經試運轉正常,方可操作。
(D)普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挖掘土方,兩人操作間距保持2~3米,并由上而下逐層挖掘,禁止采用掏洞的操作方法。
2、 開挖溝槽、基坑等,應根據土質和挖掘深度放坡,必要時設置固壁支撐。挖出的泥土應堆放在溝邊1米以外,并且高度不得超過1.5米。
3、 吊運土方,繩索、滑輪、鉤子、籮筐等應完好牢固,起吊時垂直下方不得有人。
4、 拆除固壁支撐應自下而上進行,填好一層,再拆一層,不得一次拆到頂。
5、 使用蛙式打夯機,電源電纜必須完好無損。操作時,應戴絕緣手套,嚴禁夯打電源線。在坡地或松土處打夯,不得背著牽引打夯機。停止使用應拉閘斷電,始準搬運。
6、 用手推車裝運物料,應注意平衡,掌握重心,不得猛跑和撒把溜放。前后車距在平地不得少于10米。
7、 從磚垛上取磚應由上而下階梯式拿取,禁止一碼拆到底或在下面掏取,整磚和半磚應分開傳送。
8、 腳手架上放磚的高度不準超過三層側磚。
9、 車輛未停穩,禁止上下和裝卸物料,所裝物料要墊好綁牢。
(E)電焊(氣焊)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電焊氣焊工必須經專業技術培訓、考試合格、持有操作上崗證,方可電焊氣焊作業。
2、 作業前應審請開動火證,了解作業現場周圍情況,作業中堅持“十不燒”規定。
3、 焊割現場必須配備滅火器,在監火人員的看管下進行作業。
4、 氣焊作業乙炔與氧氣瓶距離不得少于5m,距易燃物品和明火的距離,不得少于10m、乙炔瓶必須裝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裝置,氣瓶禁止在烈火下曝曬。
5、 電焊機要單獨設置開關,焊鉗與把線必須絕緣良好,連接牢固,露天作業時,必須有防雨措施,機殼必須連接保護零線。
6、 高處焊,割作業時,焊割下方應設置鐵質畚箕,防止鐵水焊弧花到處飛濺。
7、 工作結束,應切斷焊機電源,關掉氣瓶閥門,檢查操作場地確認安全后方可離開。
(F)通風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熔錫時,錫液不許著水,防止飛濺,鹽酸要妥善保管。
2、 在風管內柳法蘭及腰箍沖眼時,管外配合人員面部要避開沖孔。
3、 組裝風管,法蘭孔應用尖沖撬正,嚴禁用手觸摸。
4、 吊裝內管所用的索具要牢固,吊裝時溜繩穩信與電線保持安全距離。
5、 在高空安裝風管、水漏斗氣帽等,必須搭設腳手架,所用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6、 使用剪板機,上刀架不準放置工具等物品,調整鐵皮,腳不能放在踏板上,剪切時,手禁止伸入壓板空隙。
7、 使用固定震動剪,兩手要扶穩鋼板,用力適當,手指離刀口工具應放入工具袋內。
8、 使用切斷機剪切時,工件要壓實剪切小鋼板,要用工具卡牢,調換或校正刀具,必須停機。
9、 折方時,應互相配合,并與折方機保持距離,以免被翻轉的鋼板和配重擊傷。
10、 咬口時,手不準放在咬口機軌道上,工件要扶穩,手指距滾輪不少于5厘米。
11、 操作卷揚機、壓縫機,手不準直接推送工件。
(G)保溫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在緊固鐵絲可拉鐵絲網時,用力不得過猛,不得站在保溫材料上操作或行走。
2、 從事礦渣棉、玻璃纖維棉(氈)等作業,衣領、袖口、褲腳應扎緊。
3、 地下設備、管道保溫前,應進行檢查,確認無瓦斯、毒氣、易燃易爆物或配類等危險品,方可操作。
4、 聚苯乙烯使用電加熱切割,應用36伏電壓。
5、 裝運熱瀝青不準使用錫焊的金屬容器,裝入量不得超過容器濃度的四分之三。
6、 苯、汽油應緩慢倒入粘結劑內并及時攪拌。調制時,距明火不少于10米。
(H)玻璃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截割玻璃時,應在指定場所進行,截下的邊角集中堆放,及時處理。搬運玻璃應戴手套。
2、 在高處安裝玻璃,應將玻璃放置平穩,垂直下方禁止通行。安裝屋頂采光玻璃,應鋪設腳手板或其它安全措施。
3、 使用的工具放入袋內,不準口含鐵釘。玻璃安裝完即將風鉤掛好。
(I)管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用車輛運輸管件要綁扎牢固,人力搬運應起落一致,用滾杠運輸防止壓腳并禁止用手直接調整滾杠,前方不得站人。
2、 用機械切割管子,要用墊子卡牢,用力不得過猛,臨近切斷需用支架托住,切割砂輪片應完好,操作時間在側面。
3、 套絲工件要支平夾牢,工作臺要平衡,兩人以上操作動作應協調、防止柄把打人。
4、 管子串動和對口,動作要協調,手不得放在管口和法蘭接合處,翻動管件時,防止滑動及傾倒傷人。
5、 管道吊裝時,葫蘆就完好可靠,吊件下方禁止站人,管子就位卡牢后,方可松動倒鏈。
6、 管道試壓、應使用經校驗合格的壓力表,操作時,要分級緩慢升壓,停泵穩壓后方可進行檢查,非操作人員不得在盲極、法蘭、焊口、絲口處停留。
7、 高壓超高管道試壓,應遵守單項安全操作規程。
8、 管道吹掃口應固定,與氣源之間須裝置聯絡信號。
(G)油漆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各類油漆和其它易燃、有毒材料,應存放在專用庫房內,不得與其它材料混放。揮發性油料應裝入密閉容器內,妥善保管。
2、 庫房內通風良好,不準住人,并設置消防器材和“ 嚴禁煙火” 明顯標志。庫房與其它建筑物應保持一定的距離。
3、 用噴砂除銹,噴嘴接頭要牢固,不準對人。噴嘴堵塞,應停機消除壓力后,方可進行修理或更換。
4、 使用煤油、汽油、松香水、丙酮等配油料,應戴好防護用品,嚴禁吸煙。
5、 沾染油漆的棉紗、破布、油紙等廢物,應收集存放在有蓋的金屬容器內,及時處理。
6、 在室內或容器內噴涂,要保持通風良好,油漆作業周圍不準有火種。
7、 采用靜電噴漆,為避免靜電聚集,噴漆室(棚)應有接地保護裝置。
8、 刷外開窗扇,必須將安全帶掛在牢固的地方。刷封檐時,必須設有防護裝置。
(K)塔吊司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 作業前,應將軌鉗提起,清除軌道上障礙物,打好夾析螺絲。
2、 作業時,應將駕駛窗子打開,注意指揮信號。冬季駕駛室內取暖,應有防火、防觸電措施。
3、 多機作業,應注意保持各機吊鉤上所懸掛重物的距離不得少小于米。
4、 起重機走到接近軌道限位裝置時,應提前停車。沒有限位裝置的吊鉤,其上止點距離臂桿頂端必須大于1米。作業完畢后塔吊應停放在軌道中部,臂桿不應過高,應順向風源,卡緊軌鉗,切斷電源。
5、自升塔式起重機還應遵守下列規定:
(1)、吊運物件時,平衡重必須移至規定位置。
(2)、專用電梯每次限乘3人,當臂桿回轉或起重作業時,嚴禁開動電梯。
(3)、在頂升中,必須有專人指揮,看管電源、操縱液壓系統和堅固螺栓。頂升時必須放松電纜,放松長度應略大于總的枯升高度,并固定好電纜卷筒。
(4)、在頂升時,應把起重小車和平衡移近塔帽,并將旋轉部分剎住,嚴禁塔帽旋轉。
6、履帶式塔式起重機應遵守下列規定:
(1)、地面必須平、堅實、操作前左右履帶板應全部伸出。
(2)、豎立塔身應緩慢,履帶前面要加鐵楔墊實。當塔身豎到90度時,防后傾裝置應松動,塔身不得與防后傾裝置相碰。
(3)、嚴禁超負荷時行走,空車行走是塔身應稍向前傾,行駛中不得轉彎及旋轉上體。
(4)、作業結束后,應將塔身放下,并將旋轉機構鎖住。
(L)施工電梯駕駛員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操作前,必須對電梯的各限位,防墜裝置,鋼絲繩及傳動部件等進行全面地檢查,確認安全后,方可試車進行操作。
2、操作中,必須嚴格安照“十不開”規定進行操作,吊籠的載人載物不得超過額定的重量及人數。
3、駕駛員在開機中應集中思想,不應與乘員閑談,或看書報等與開機無關的事情。如聽到有異常的聲音或發生故障時,應立即停機檢查排除故障。
4、主令開關接通后,駕駛員不準離開吊籠時,則必須把吊籠降到地面,切斷電源,鎖好控制箱,關好圍護門方可離開。
5、當風力超過7級時,應把吊籠停在地面站,切斷主電源開頭,嚴禁開機提升吊籠。
6、當班結束后,駕駛員就做好設備的清潔衛生工作,并記錄設備運轉情況,切斷電源,鎖好控制箱,關好防護門。
(M)拌和機與砂漿機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攪拌機必須安置在堅實的地方,用支架或支腳筒架穩,不準以輪胎代替支撐。
2、開動攪拌機前應檢查離合器,制動器、鋼絲繩等是否良好。
3、進料斗升起是時,嚴禁任何人在料斗下通過或停留,工作完畢后應將料斗固定在掛鉤上。
4、機械在運轉時,嚴禁將工具伸進滾筒內取料或做其它事情。
5、不準滿車啟動機械。
6、檢修機械時,應固定好料斗并切斷電源。進入滾筒檢修時,外面應有監護人。
7、工作完畢后應清洗機身內的混凝土,做好潤滑保養,切斷電源鎖好箱門。
五、檢查內容
1、安全生產責任制落實情況。企業法定代表人負責制及主要負責人、分管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各職能機構、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建立及落實情況。
2、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建立和落實情況。設立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備專(兼)職安全管理人員情況;技術設備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作業規程建立、執行情況;隱患排查整改、作業現場安全監督檢查情況。
3、安全培訓教育情況。企業建立健全安全培訓教育制度、保證經費情況;企業全員(包括農民工)培訓教育及考核情況;企業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持證上崗情況。
4、應急管理情況。建立專(兼)職應急救援隊伍或與相關應急救援隊伍簽訂協議情況;應急救援物資、設備配備及維護情況;應急救援預案制訂。
5、企業依法取得施工資質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的情況、企業依法進行建筑施工活動的情況以及遺留問題的整改情況。
6、工程的承包企業的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
7、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施工現場腳手架、基坑支護與模板工程、"四口、五臨邊"、高邊坡、物料提升機及施工外用電梯、塔吊等重要部位的安全防護與管理符合標準規范的情況。施工作業人員人身安全防護、勞動保護措施的落實情況。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設施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05)的情況。
9、施工現場起重、吊裝設備及機具的安全檢測檢驗合格情況,以及塔吊、物料提升機等安裝、拆除方案的制訂及使用情況。
10、腳手架的設計、制造、搭設、使用、管理和維修符合國家或行業標準情況。
一、安全技術交底
1、新工人進場后,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考試合格,方能上崗操作。
2、各工種必須認真學習《建筑工人安全生產須知》和各自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并認真執行。
3、特殊工種(電工、電焊工、塔吊操作工、起重指揮、架子工)必須經過安全技術培訓考核,持有安全操作證件,方能獨立操作。
4、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帶,并要正確使用個人勞動防護用品。
5、二米以上高空、懸空作業,無安全設施的,必須戴好安全帶,扣好保險鉤。
6、高空作業時,不準往下或向上亂拋材料和工具物體等。
7、各種電動機械設備,必須有可靠有效的安全接地和防雷裝置,方能開動使用。
8、不懂機器和機械的人員,嚴禁使用和玩弄機械電器設備。
9、吊裝區域內非操作人員嚴禁入內,吊裝機械必須完好,把桿垂直下方不準站人。
10、嚴禁爬井架、腳手架上下,井架吊籃內嚴禁乘人。
11、機械設備的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
12、塔吊等起重設備,必須有限位保險裝置,不準帶病運轉,不準超負荷作業。各種機械不準在運轉中維修保養。
13、架設電線、線路必須符合杭州市供電局“低壓用戶電器裝置規程”的規定,電器設備必須全部接地或接零保護。
14、移動電具和手持電動工具,要通過漏電開關保護。
15、腳手架的搭設要符合安全技術規范JGJ59-99規定搭設要求,驗收合格后方準使用。
16、從事高空作業的人員,必須身體健康,患有嚴重高血壓、貧血癥、嚴重心臟病、精神病、癲癇病、近視眼500度以上的人員,不得從事高空作業。
17、在建工程的樓梯口、電梯口、預留洞口、通道口必須有防護設施。
18、施工現場的懸崖陡坎等危險地區,應有警戒標志,夜間要紅燈示警。
19、不準擅自拆除腳手架與墻體的拉結點,防護設施、井字架的纜風繩,如操作要拆除時,必須經工地領導同意,采取有效措施后方準拆除。
20、拆除井架、腳手架時,要設警戒區,專人看管,閑人不得入內,拆下的桿件應向下傳遞,或用繩扣緊吊下,禁止往下投擲。
21、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古底和帶釘易滑的鞋靴。
22、嚴格遵守工地現場防火制度,動用明火必須經領導批準。
23、進入施工現場不準亂扔煙蒂、各種消防器材,不準擅自挪作它用。
24、木工棚、木料庫及易燃、易爆物品儲存處,嚴禁吸煙,每25M配種類合適的滅火器及消防器材,嚴禁在屋面動用明火熔化柏油。
25、違反上述安全規定和防火制度并可能造成傷亡,火災事故的,工人可以拒絕操作。如果強迫工人冒險作業而發生事故的,由直接指揮者負法律責任。
(1)電工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在拉設臨時電源時,電線均應架空,過道處須用鋼管保護,不得亂拖亂拉,電線被車輾物壓。
3、電箱內電氣設備應完整無缺,設有專有漏電保護開關,必須按建設部標準一只漏電開關控制一只插座。
4、所有移動電具,都應在漏電開關保護之中,電線無破損,插頭插座應完整,嚴禁不用插頭而用電線直接插入插座內。
5、人力彎管時,應選好場地,防止滑倒和墜落,操作時面部要避開。
6、磚墻剔槽、打眼時,榔頭不得有松動,鑿了應無卷邊、裂紋。樓板、磚墻打透眼時,樓板下面、墻后,不得有人靠近。
7、管道燒焊接時,要持特種操作證工作,開具動火證,有監護人員和配備滅火器材。
8、各類電動工具,要管好、用好,經常清洗、注油,嚴禁機械帶“病”運轉,各類防護罩應完整無缺。
9、所有扶梯都應有防護腳、防滑繩,使用角度為60°~70°為宜,嚴禁使用缺檔、斷檔扶梯。
10、材料間、更衣室不得使用超過60W燈泡,嚴禁使用碘鎢燈和家用電加熱器(包括電爐、電熱杯、熱得快、電飯煲)取暖、燒水、烹飪。擅自使用者,一經查獲,按供電局規定每千瓦150元罰款處理。
11、電氣設備所用保險絲的額定電流應與其負荷容量相適應。禁止用其他金屬代替保險絲。
12、辦公室、更衣室等照明安裝導線應用絕緣子固定,不準用花線、塑料膠質線亂拉。
13、現場所用各種電線絕緣,不準有老化、破皮、漏電等現象。
(2)電焊工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電焊、氣割,嚴格遵守“十不燒”規程操作。
3、操作前應檢查所有工具、電焊機、電源開關及線路是否良好,金屬外殼應有安全可靠的接地,進出線應有完整的防護罩,進出線端應用銅接頭焊牢。
4、每臺電焊機應有專用電源控制開關。開關的保險絲容量,應為該機的1.5倍,嚴禁用其它金屬絲代替保險絲,完工后,切斷電源。
5、電氣焊抽弧火花點必須與氧氣瓶、電石桶、乙炔瓶、木料、油類等危險物品的距離不少于10米。與易爆物品的距離不少于20米。
6、乙炔瓶、氧氣瓶均應設有安全回火防止器,橡皮管連接處須用扎頭固定。
7、氧氣瓶、嚴防沾染油脂、有油脂衣服、手套等,禁止與氧氣瓶、減壓閥、氧氣軟管接觸。
8、消除焊渣時,面部不應正對焊紋,防止焊渣濺入眼內。
9、經常檢查氧氣瓶與磅表頭處的螺紋是否滑牙,橡皮管是否漏氣,焊槍嘴和槍身有無阻塞現象。
10、注意安全用電,電線不準亂拖亂拉,電源線均應架空扎牢。
11、焊割點周圍和下方應采取防火措施,并應指定專人防火監護。
(3)混凝土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離地面2米以上澆搗過梁、雨篷、小平臺等,不準站在搭頭上操作,如無可靠的安全設備時,必須戴好安全帶,并扣好保險鉤。
3、使用振動機前應檢查電源電壓,輸電必須安裝漏電開關,保護電源線路是否良好,電源線不得有接頭,機械運轉是否正常,振動機移動時,不能硬拉電線,更不能在鋼筋和其它銳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斷電線而造成觸電傷亡事故。
(4)腳手架搭設安全技術交底
1、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安全生產六大紀律。
2、搭設前應嚴格進行鋼管的篩選取,凡嚴重銹蝕、薄壁、嚴重彎曲裂變的桿件不宜采用。
3、嚴重銹蝕、變形、裂縫,螺栓螺紋已損壞的扣件不宜采用。
4、腳手架的基礎除按規定設置外,必須做好排水處理。
5、高層鋼管腳手架座立于槽鋼上的,必須有地桿連接保護,普通腳手架立桿必須設底座保護。
6、不宜采用承插式鋼管做底步立桿交錯之用。
7、所有扣件緊固力矩,應達到45~55N·m。
8、同一立面的小橫桿,應對等交錯位置,同時立桿上下對直。
9、斜桿接長,不宜采用對接扣件。應采用疊交方式,二只回轉扣件接長,搭接距離視二只扣件間隔不小于0.4M。
10、腳手架的主要桿件,不宜采用木、竹材料。
11、高層建筑金屬腳手架的拉桿,不宜采用鉛絲攀拉,必須使用埋件形式的剛性材料。
(5)腳手架拆除安全技術交底
1、拆除現場必須設警戒區域,張掛醒目的警戒標志。警戒區域內嚴禁非操作人員通行或在腳手架上方繼續組織施工。地面監護人員必須履行職責。高層建筑腳手架拆除,應配備良好的通訊裝置。
2、仔細檢查吊運機械包括索具是否安全可靠。吊運機械不允許搭設在腳手架上,應另立設置。
3、如遇強風、雨、雪等特殊氣候,不應進行腳手架的拆除。夜間實施拆除作業,應具備良好的照明設備。
4、所有高處作業人員,應嚴格按高處作業規定執行和遵守安全紀律、拆除工藝要求。
5、建筑內所有窗戶必須關閉好,不允許向外開啟或向外伸挑物件。
6、拆除人員進入崗位以后,先進行檢查,加固松動部位,清除步層內留的材料、物件及垃圾。所有清理物應安全輸送至地面,嚴禁高處拋擲。
7、按搭設的反程序進行拆除,即安全網—豎擋笆—墊鋪笆—防護欄桿—擱柵—斜拉桿—連墻桿—大橫桿—小橫桿—立桿。
8、不允許分立面拆除或上、下二步同時拆除(踏步式)。認真做到一步一清,一桿一清。
9、所有連墻桿、斜拉桿、隔排措施、登高措施必須隨腳手架步層拆除同步進行下降。不準先行拆除。
10、所有桿件與扣件,在拆除時應分離,不允許桿件上附著扣件輸送地面,或兩桿同時拆下輸送地面。
11、所有墊鋪笆拆除,應自外向里豎立、搬運,防止自里向外翻起后,笆面垃圾物件直接從高處墜落傷人。
12、腳手架內必須使用電焊氣割工藝時,應嚴格按照國家特殊工種的要求和消防規定執行。增派專職人員,配備料斗(桶),防止火星和切割物濺落。
嚴禁無證動用焊割工具。
13、當日完工后,應仔細檢查崗位周圍情況,如發現留有隱患的部位,應及時進行修復或繼續完成至一個程序、一個部位的結束,方可撤離崗位。
14、輸送至地面的所有桿件、扣件等物件,應按類堆放整理。
二、工作要求
1、按照方案要求,組織專門人員,安排充足時間,深入建筑工地,嚴格按照檢查內容標準,認真細致地進行檢查,不留死角、不漏隱患,檢查覆蓋率要達到100%。對存在一般隱患的可以邊施工邊限期整改,對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要責令其停止建設進行整改。經復查合格后方可復工建設。
2、各部門要充分發揮職能作用,通力配合、團結協作、扎實有效地搞好專項檢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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