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酒后駕駛致使2人死亡、4人受傷,江西農業大學原副校長廖為明19日被南昌市經濟開發區法院一審以交通肇事罪判處有期徒刑3年。
廖為明,江西南康市人,教授,博士生導師。歷任江西農業大學園林與藝術學院院長、教務處處長等職,2009年9月任江西農業大學副校長,2011年2月試用期滿,到事發時才獲正式聘任不久。
據檢察機關公訴指出,2011年3月5日15時15分,廖為明駕駛他的本田越野車,沿南昌市廬山中大道由南往北行駛,至江西財經大學西門口時,汽車為避讓一名撐傘的行人,車頭左前方碰撞到一輛同向行駛的公交車右后角,廖為明的汽車在碰撞后失控沖出路外,撞上剛從公交車上下來的行人,致使2人死亡、4人受傷。
經警方鑒定,肇事司機廖為明血液酒精含量為55.38mg/100ml,屬于酒后駕駛。
事故發生后,廖為明積極搶救傷員、主動報警、在現場等候交警處理,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屬自首。此外,廖為明還賠償了被害人親屬全部經濟損失、取得被害人親屬的諒解、庭審中自愿認罪。據此,法院對廖為明酌情從輕處罰,作出上述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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