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一、嚴禁在廠內吸煙及攜帶火柴、打火機、易燃易爆、有毒、易腐蝕物品入場;
二、嚴禁未按規定辦理用火手續,在場內進行施工用火或生活用火;
三、嚴禁穿容易產生靜電服裝進入油氣區工作;
四、嚴禁穿帶鐵釘的鞋進入油氣區和易燃易爆裝置;
五、嚴禁用汽油、易揮發性溶劑擦洗各種設備、衣物、工具及地面;
六、嚴禁未經批準的各種機動車兩進入生產裝置、罐區及易燃易爆區;
七、嚴禁就地排放輕質油品、液化氣及瓦斯、化學危險品;
八、嚴禁在各種油氣區內用金屬工具敲打;
九、嚴禁堵塞消防道及隨意挪用或損壞消防器材和設備;
十、嚴禁損壞生產區的防爆設備和設施。
4 監火人的職責
1、接到第二、三聯用火證后,對用火內容詳細看清,到用火現場詳細檢查并落實防火措施;
2、用火安全措施經復查全部落實后,將第二聯用火證交給施工單位用火人;
3、在用火期間,用火部位不符及安全措施不落實時,應立即制止用火作業;
4、在整個用火期間,監火人必須穿監火標志服,不得離開用火現場,并要隨時注意觀察現場用火動態,一旦出現異常情況,有可能引起火災、爆炸危險時,要立即停止作業,及時采取有力措施,防止事故發生,并報告車間領導;
5、用火完畢必須檢查現場,將余火熄滅,不留后患。
5 進入設備監護人職責
(摘自總公司《進設備作業安全管理制度》1997)
1、人應熟悉作業區域內的環境、工藝情況及作業人員,有判斷和處理異常情況的能力,懂急救知識;
2、作業單位和設備所在單位不是同一單位時,雙方應各出一名監護人。
3、監護人要對安全措施落實情況進行檢查,發現落實不好或安全措施不完善時,有權提出暫不進行作業。
4、監護人應和作業人員擬定聯絡信號,并在入口處保持和作業人員的聯系,發生異常應及時制止作業,并立即采取救護措施;
5、監護人要攜帶《進入設備作業票》,并負責保管。
?
壓縮空氣儲氣罐安全操作規程
焊炬和割炬的安全操作規程
鶴管使用操作與維護保養規程
精餾崗位安全生產操作規程
丙烷工安全操作規程
甲基磺酰氯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塑料管加工安全操作規程
氧氣、乙炔瓶運輸管理安全操作規程
GMWD無線隨鉆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危化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操作規程
職業衛生崗位操作規程
加油站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空氣壓縮機操作規程
受限空間作業安全操作規程
液化氣使用安全操作規程
有限空間作業操作規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