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條 認真執行《散糧筒倉系統作業一般安全守則》。
第二條 應隨時檢查確認各儀表、水泵、管路、閥門等處于完好狀態。
第三條 消防水池應保持規定的水量。
第四條 消防泵房的室內溫度不低于4℃。
第五條 保持高壓段水表指示壓力不低于0.85MPa,低壓段水表負壓不準超過規定數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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