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標準規定了測定水中揮發性有機物的頂空/氣相色譜-質譜法。
本標準適用于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工業廢水和海水中55種揮發性有機物的測定。
當取樣體積為 10.0 ml 時,用全掃描(Scan)模式測定,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 2 μg/L~10 μg/L,
測定下限為 8 μg/L~40 μg/L;用選擇離子(SIM)模式測定,目標化合物的方法檢出限為 0.4 μg/L~1.7μg/L,測定下限為 1.6 μg/L~6.8 μg/L。詳見附錄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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