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爆破材料的運輸、儲存、加工、現場裝藥、聯線、起爆及瞎炮處理,必須遵守《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
(2)進行爆破時,人員應撤至受爆破影響范圍之外,一般距爆破工作面的距離應不少于200M。
爆破期間,除引爆電路外,所有動力及照明電路均應斷開或改移到距爆破點不小于50M 的地點。
(3)當開挖面與襯砌面平行作業時,應根據混凝土強度、圍巖特性以及爆破規模等因素確 定其距離,一般不宜小于30M。
(4)爆破后必須立即進行安全檢查,查出有未起爆的瞎炮,應按《爆破安全規程》的有關規定進行處理,確認無誤后才能出渣。
施工現場安全質量隱患類別和常見形式
1除氧煤倉間C列外雙排架拆除措施
35kV東二線拆除工程施工組織安全技術…
地鐵車站施工風險評估報告
拱橋拆除施工技術
盧氏橋梁施工安全風險評估
隧道風險管理及防范措施
隧道施工風險評估
施工現場安全施工注意事項
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及防范措施
高空作業具體安全措施
雨季施工安全措施
安全風險分級管控體系建設
腳手架的搭設要求
冬季施工安全技術措施
施工現場安全隱患排查及整改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