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電石庫房的地勢要高且干燥,不得布置在易被水淹的地方,也不得以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作為電石庫房。
⑵ 電石庫不應布置在人員密集的區域和主要交通要道處。
⑶ 企業設有乙炔站時,電石庫宜布置在乙炔站的區域內。
⑷ 電石庫與其他建筑、構筑物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1的規定。在乙炔站區內的電石庫,當與制氣廠相鄰的較高一面的外墻為防火墻時,其防火間距可適當縮小,但不應小于6m。
表1 電石庫與建、構筑物的防火間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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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防火間距(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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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t貯量 |
>10t貯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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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火、散發火花的地點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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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公共建筑 |
25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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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建筑物 |
耐 火 等 級 |
一、二級 |
12 |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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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級 |
15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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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級 |
20 |
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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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外變電站,配電站 |
30 |
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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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甲類物品庫房20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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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① 兩座庫房(或電石庫與廠房)相鄰兩面外墻為非燃燒體。且無門、窗、洞口和外露的燃燒體屋檐,其防火間距可按本表減少25%。
② 距人員密集的居住區和重要的公共建筑不宜小于50m。
③ 散發火花地點:如有飛火的煙囪和室外的砂輪、電焊、氣焊等。
⑸ 電石庫與鐵路、道路的防火間距不應小于表2的規定。
電力牽引機車的廠外鐵路線的防火間距可減為20m,至電石庫的裝卸專用鐵路線和道路的防火間距,可不受表2的規定。
表2 電石庫與鐵路、道路的防火間距(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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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 稱 |
防火間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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廠外鐵路線(中心線) 廠內鐵路線(中心線) 廠外道沽(路邊) 廠內主要道路(路邊) 廠內次要道路(路邊) |
40 30 20 10 5 |
⑹ 電石庫應是單層的一、二級耐火建筑。庫房應設置泄壓裝置,其泄壓面積與庫間容積之比一般應達到0.4m2/m3。如配制有困難時,可適當縮小,但不應低于0.1m2/m3。泄壓裝置應靠近易爆炸部位,泄向安全的方向。作為泄壓用的窗不應采用雙層玻璃窗。
電石庫的門窗均應向外開啟,庫房應有直通室外或通過帶防火門的走道通向室外的出入口。出入口應位于事故發生時能迅速疏散的地方。
⑺ 電石庫房嚴禁鋪設給水、排水、蒸汽和凝結水等管道。
⑻ 電石庫應設置電石桶的裝卸平臺,平臺應高出室外地面0.4—1.1m,寬度不宜小于2m。庫房內電石桶應放置在比地面較高的墊板上。
⑼ 裝設于庫房的照明燈具、開關等電氣裝置,應采用防爆型;或將燈具和開關裝在室外,用反射方法把燈光從玻璃窗射入室內。
⑽ 庫內嚴禁安裝采暖設備。
⑾ 電石庫房的總面積不應超過750m2,并應用防火墻隔成數間,每間面積不應超過250m2。
⑿ 電石庫應備有干砂、二氧化碳滅火器或干粉滅火器等滅火器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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