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韩国产精品久久久亚洲,久久亚洲国产精品综合,婷婷久久一区二区字幕网址你懂得,在线最新av免费费观看 ,国产一区二区三区四区视频,日本A片大尺度高潮无码电影,日本无码一二三区别免费,久久九九AV免费精品,日韩人妻少妇一区二区三区,中文字幕精品亚洲字幕资源网

安全管理網

點擊數:   更新日期:2018年03月01日

天津港防治船舶污染管理規定點擊此處下載本文件word格式

發 文 號:令2018年第1號
發布單位:天津市人民政府
發布日期:2018-03-01
實施日期:2018-05-0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本市環境,根據《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管理條例》和其他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天津港海洋環境適用本規定。
  本規定所稱天津港海洋環境,是指根據天津港口總體規劃劃定的水域環境和水域上空的大氣環境。
  第三條 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堅持預防為主、預防與治理相結合和誰污染誰擔責的原則。
  第四條 海事管理機構負責天津港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監督管理。
  交通、環保、海洋、農業等有關部門按照各自職責做好天津港海洋環境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保護海洋環境的義務,發現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天津港海洋環境污染的,應當立即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第六條 從事船舶防污染的行業組織,應當加強行業自律,依法依規提供信息咨詢、技術服務、培訓、評估、檢查、污染防備與處置等服務,參與制定防治船舶污染相關規范和標準,規范船舶防污染行業市場和作業行為。
第二章 船舶污染物的排放和接收
  第七條 船舶的結構、設備、器材應當符合國家有關防治船舶污染的規范、標準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締結或者參加的國際條約的要求,并保持良好的技術狀態。
  船舶應當依法取得并隨船攜帶相應的防治船舶污染海洋環境的證書、文書。
  第八條 船舶向天津港水域排放的船舶垃圾、生活污水、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水、廢氣等污染物,應當符合相關法規和標準的要求。
  船舶應當將不符合排放要求的船舶污染物,排入港口接收設施或者由具有與其作業風險相適應的預防和清除污染能力的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接收。由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接收的,應當事先簽訂相關接收協議,明確安全和防污染責任。
  船舶不得向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農漁業區、鹽場保護區以及海河下游水域排放船舶污染物。
  第九條 船舶不得超過國家和本市規定的排放標準向大氣排放污染物。
  船舶在天津港停泊、航行及作業應當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市要求的燃油。
  禁止船舶在天津港內使用焚燒爐。
  鼓勵船舶在天津港期間采用優先使用岸電或清潔能源等措施減少污染物的排放。
  第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船舶應當對排污設備進行鉛封:
  (一)天津港內航行、停泊、作業30日以上的船舶;
  (二)在船塢內進行修造作業的船舶。
  船舶啟封排污設備,應當事先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在危及船舶、人命和財產安全的緊急情況下,船舶必須啟封被鉛封閥門時,船舶可以啟封排污設備,但應當在啟封后盡快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并在輪機日志中如實記載。
  第十一條 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應當在船舶污染物接收作業完畢后,向船舶出具污染物接收單證,并由雙方簽字確認。
  船舶污染物接收單位應當將接收的船舶污染物交由具有國家規定資質的污染物處理單位進行無害化處置,并每月將船舶污染物的接收和處理情況報海事管理機構備案。
第三章 船舶有關作業活動的污染防治
  第十二條 船舶及有關作業活動應當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標準,采取有效措施,防止造成海洋環境污染。
  作業單位開展下列作業活動,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一)船舶進行油料供受,船舶垃圾、殘油、含油污水、含有毒有害物質污水接收等作業;
  (二)從事船舶水上拆解、打撈、修造和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
  海事管理機構等有關部門可以通過現場檢查、視頻監控等方法對作業活動進行監督管理。
  第十三條 船舶運輸、裝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應當采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
  對有封閉作業要求的污染危害性貨物,在運輸和作業過程中應當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氣體。
  第十四條 依法獲得船舶油料供受作業資質的單位(含水上加油站),應當向海事管理機構備案。船舶油料供給單位應當建立并有效運行安全與防污染管理制度,配備安全與防污染管理人員和油品質量控制人員。
  船舶油料供給單位應當為船舶供應符合國家標準和本市要求的燃油。船舶油料供給單位的船舶在每次補裝燃油后,應當進行燃油質量檢測,燃油質量檢測報告應當留存備查。
  船舶加裝油料應當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船舶油料供給單位。
  第十五條 在進行船舶水上修造作業前,修造作業單位應當與船舶所有人或者經營人簽訂相關協議,協議中應當明確雙方防污染管理主體責任,以及發生船舶污染事故后污染清除的主體責任。
  作業過程中,修造作業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對船舶污染物進行處置,并予以詳細記錄。
  第十六條 船舶拆解作業單位在水上拆解作業期間,應當有嚴格防止溢出、散落水中的油類和其他漂浮物擴散的作業方案。
  第十七條 船舶拆解、打撈、修造或者其他水上水下船舶施工作業結束后,船舶或者作業單位應當及時清除污染物,并將作業全過程產生的污染物的清除處理情況于30日內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海事管理機構可以進行現場核實。
  第十八條 船舶沖洗甲板,應當事先進行清掃。船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沖洗甲板:
  (一)甲板上沾有污染物的;
  (二)在海洋自然保護區、海洋特別保護區、農漁業區、鹽場保護區以及海河下游水域內的。
第四章 船舶污染事故防備和應急
  第十九條 市人民政府應當制定本市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應急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船舶所有人、經營人或者管理人應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應急預案,并報海事管理機構批準。
  碼頭、裝卸站以及船舶修造、拆解作業的經營人應當制定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應急預案,報海事管理機構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備案,并定期組織演練,做好相應記錄。
  第二十條 船舶在天津港水域發生污染事故,或者在天津港水域外發生污染事故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天津港水域污染的,應當立即啟動應急預案,采取措施控制和消除污染,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發現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可能對天津港水域造成污染的,船舶、碼頭、裝卸站應當立即采取相應的應急處置措施,并向海事管理機構報告。
  接到報告的海事管理機構應當立即核實有關情況,并按照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上報。
  第二十一條 碼頭、裝卸站以及從事船舶修造、打撈、拆解等作業活動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防治船舶及其有關作業活動污染海洋環境的規范和標準,配備相應的防治污染設備和器材,并使其處于良好狀態。
  第二十二條 位于同一港區、作業區的碼頭、裝卸站以及從事船舶修造、打撈、拆解等作業活動的單位,可以通過建立區域性的應急聯防機制,實現防治污染設備的統一調配使用,并按照有關規定及時更新和維護防治污染設備,確保完好有效。
第五章 法律責任
  第二十三條 船舶在天津港內使用焚燒爐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四條 船舶未對排污設備進行鉛封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處以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二十五條 船舶運輸、裝卸散發有毒有害氣體或者粉塵物質等貨物,未采取密閉或者其他防護措施,以及對有封閉作業要求的污染危害性貨物,在運輸和作業過程中未采取措施回收有毒有害氣體的,由海事管理機構責令改正,并可處以3000元以上3萬元以下的罰款。
第六章 附則
  第二十六條 漁業船舶、軍事船舶污染防治的監督管理,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本規定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

網友評論 more
創想安科網站簡介會員服務廣告服務業務合作提交需求會員中心在線投稿版權聲明安全生產舉報聯系我們